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实施“校校通”工程的通知》(教基[2000]34号文件),以及我省《关于下发<辽宁省教育信息化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教发[1999]34号文件)精神,以“校校通”工程的实施为突破口,全面推动我省教育信息化建设,振兴辽宁教育,实现教育现代化和建设教育强省的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校校通”工程的目标
根据教育部“校校通”工程的目标,结合我省普及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规划,我省进一步明确要用5年时间基本实现“校校通”工程的目标。具体的目标如下:
2001年,全省信息技术教育实验区和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实现与省教育信息网的联通,实验学校要拥有本校网页。2002年,县城以上初中联通省教育信息网;2003年,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初中联通省教育信息网;2004年,县城以上小学联通省教育信息网;2005年,所有初中和90%的县的乡(镇)中心小学实现“校校通”;“十五”期间,初步形成多种类型、覆盖全省的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使中小学教师和学生都能共享网上教育资源并实现办公自动化,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2010年,全省所有独立建制的中小学全部实现“校校通”。
二、“校校通”工程建设原则
实用、经济、高效、安全
三、设备配置要求
“校校通”工程的建设,要紧密结合《辽宁省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根据《意见》的基本要求,高中和职业中学要保证每周2学时的上机时间,计算机台数和学生数之比为1:15,初中和小学高年级每周1学时,机生比为1:30。这是保障信息技术课的最低配置比例。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独立建制的学校,至少要建设一个和班额相适应的多媒体教室。为了推进信息技术和学科教学的整合,最佳机生比小学和初中为1:9,高中1:6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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