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体制改革重要指示,坚决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改革部署要求,认真抓好我市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工作,不断统一思想,凝聚改革共识,引导干警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按时完成各项改革工作。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改革进展情况
(一)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一是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和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组建新型办案团队,明确审判人员及相关人员权力和职责清单,实行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强化对类案的研究和指导,统一裁判标准。20xx年以来院庭长共办结案件xx件,占全院结案总数的xx%。二是深化司法体制配套改革。全面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不断推进员额法官、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法官助理与书记员、司法警察等各类人员职务序列改革,完成相应序列人员职务套改xx人次及xx名员额法官、xx名司法警察职务晋升工作。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和审判辅助社会化改革,新选任人民陪审员xx名,与第一批xx名聘用制书记员签订劳动合同,不断规范人民陪审员和聘用制书记员等管理。三是落实诉讼制度和审判机制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刑事诉讼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扩大量刑规范化适用范围,2019年以来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案件xx件,适用速裁程序xx件。四是拓展深化诉源治理改革。研究制定《诉非联动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加强诉非联动机制建设深化诉源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打造“1+12”诉非联动模式,即成立1个诉非联动中心,建立12个村居诉非联动工作站、联系点,聘请特邀调解员xx名,全面推进解纷端口前移。推进专业化纠纷解决机制,发挥交通巡回法庭职能,诉前参与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实现道路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