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x岗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xxx
自一九九四年甲方xx岗村委会将村集体林场发包给乙方xxx经营,分别经历1994年、1999年、2004年合同签订、补充、变更,期间甲方投资,乙方积极努力配合,对林场实施开发改造,通过甲乙双方共同努力,林场现已初具规模。为了确保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使乙方经营管理持续稳定,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将林场已到期承包合同(1994年、1999年签订)和未到期承包合同(2004年签订)重新订立如下:
一、发包内容
甲方将29.08亩林场发包给乙方经营管理
1、老桔园8.86亩,原栽桔树558株。
2、1994年至1996年期间从老桔园中间伐117株,其中老桔园补空栽植57株,新开桔园面积1.2亩,移植桔树60株。
3、1999年坡改梯6.14亩,苕田、空地新植4.4亩,载植普早桔树440株。
4、2007年茶园开发改造7.54亩,载植特早桔树473株。
5、宅基地及房前屋后及周围0.94亩。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12年,201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承包费用
乙方自201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每年向甲方缴纳承包费计5550元。具体如下:
1、1994年老桔园8.86亩;1994年至1996年新开发桔园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