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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统计机制 提高信息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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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作为认识社会的有力武器,具有信息、咨询和监督三大职能,而统计信息职能是保证统计咨询和监督职能有效发挥的基础。用数据说话是统计的本能,一把不真实、不准确的数据不亚于一堆毫无价值的垃圾。信息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提高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永恒主题,没有及时、准确的统计数据,为科学发展提供统计保障便无从谈起。创新统计机制,提高信息质量,是统计工作的核心所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高质量的统计信息不仅是捕捉商机、竞争致胜的关键因素,更是国际间衡量比较的重要依据。但是,近年来统计信息失真的现象较为严重,有些统计数据质量不尽人意,公信度不太高。统计信息的失真,任何一个环节统计信息的纰漏都会影响正确的决策,不但影响经济预测与分析的准确性,而且也会影响宏观经济政策的合理性,这不仅干扰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而且也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危害。因此,分析统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探讨治理统计信息失真的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有关调查和自己多年统计工作的经验,就这一问题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统计信息失真的概念
    关于统计信息失真,国际上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在现有的文献中,不同的学者虽然有各自不同的定义,但是从其内涵来讲,统计信息失真的定义要从统计数据质量的使用要求上看,统计数据质量取决于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适用性和简便性五个方面。准确性是统计数据质量在统计信息客观真实性方面的体现。及时性是对统计数据形成和提供的高速度、快节奏、强效率的要求。完整性要求统计部门提供的统计数据在内容上应该包括使用者所需的所有项目,不能残缺不全。适用性是使用者对统计数据“适销对路”的要求。简便性是使用者对统计数据简明扼要、少而精的要求。统计信息失真就是在这、对这五个方面的违背。统计信息失真分为统计信息处理失真和经济业务失真两种,统计信息处理失真是指统计信息提供和使用的不对称性,统计信息客体本身的不确定性。经济业务失真是指领导对单位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的经济活动缺乏有效监督和控制,会计人员言听计从,不拒绝、不反映、不抵制,造成会计信息失真。
    二、统计信息失真的表现及根源
    统计信息失真的表现多种多样,其原因也是多方面的,要彻底根治,我们必须标本兼治,从基础抓起,从源头抓起。
    (一)提供统计信息的不对称性。统计过程中容易产生误差,造成源头数据不实。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行政部门领导干部的干预。领导干预对统计信息准确性的影响非常大。当前行政干预由原来的直接干预逐渐转向间接干预,由原来的公开干预逐渐转向隐蔽干预。“横向比较要先进,纵向比较要前进”。在个别上级主管领导的暗示和诱导下,统计人员明知在数据上弄虚作假是违法的,但在一种无形的压力下,他们出于一种“无奈”的心态,只得顺从领导者的意图虚报统计信息。二是被调查对象不据实上报。一方面少数被调查对象受某种利益驱动,主观上故意瞒报或虚报。特别是个体私营经济业主统计法制意识淡薄,有“怕露富、怕多缴税”的思想,故意瞒报收入等指标数据;另一方面,部分被调查单位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随意上报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例如,在劳动工资报表的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少数单位的统计人员为了省事,全年的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就用一个月的发生额乘以12,结果差错在所难免。
    (二)统计工作法规制度不健全。当前统计制度改革滞后,矛盾比较突出,还带有一定的计划经济色彩。主要表现在:一是统计指标体系结构性矛盾突出反映两个根本性转变的进程指标不健全,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配套的统计指标存在较大缺口,一些过时的统计指标依然存在。二是统计调查方法体系较笨重,过分依赖全面统计报表的状况还没有根本转变,抗干扰性差,而且难以及时反映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三是统计标准体系不健全、不配套,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不便于同国际接轨。这样,统计人员仍处于层层的报表堆集工作,对统计工作如何适应市场经济显得力不从心,知识欠缺,概念不清,在数据采用及事理分析中,就容易产生误差,造成统计数据质量下降,进而影响统计工作水平。
    (三)统计数据采集不准确。数据采集是统计数据的源头,力求统计信息准确就必须保证所采集的数据是真实的。目前,统计数据采集存在四大问题:一是报表单位有顾忌,瞒报统计数据。有的单位为了避免其他部门依据所报统计表了解其真实情况,从而将其数据报低。比较典型的是劳动工资报表,有相当多的单位有少报劳动工资数据的倾向。二是报表人责任心不强,报表随意性大。有的报表人员认为报表数据与自己关系不大,即使报错了,一个单位的数据对总体影响也不大,因而随便报个数了事。三是报表人员素质不高,对报表不理解。有的报表人员根本就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也没有统计上岗证,对统计报表不熟悉,对报表中的统计指标不理解,从而不能保证所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四是报表多,不能及时填报报表。目前,很多企业不重视统计,逐年裁减统计人员,有的则是会计人员兼职,同时统计方法制度改革滞后,现行的统计报表表种太多,指标繁杂且设置不尽合理,加上基层单位核算不健全,操作性不强,或者是调查方法不科学,只得疲于应付,客观上造成统计数据不实,不能保证统计报表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例如农业年报表指标繁多,村级核算又不健全,大都由乡镇统计员估计上报,致使统计数据不实。
    (四)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统计工作的任务不断加重,对统计工作人员的要求也更高。但在现实中,一些企事业单位的统计人员没有专职专责,兼职过多,统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许多不具备统计专业知识和技术资格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相当多单位的统计人员未经过系统的专业教育和专业培训。这在客观上造成统计数据填报不清、审理不严、评估不准、偏差较大等诸多问题。还有少数统计人员思想作风不端正,职业道德素质欠佳,缺乏“依法统计”的思想,不进行调查研究,只按领导意图取得统计资料。不能正确履行职责,不能坚持原则,不能执行国家统计制度,缺乏同不正之风作斗争的勇气。
    三、根治统计信息失真,提高统计信息质量的具体措施
    统计数据不实,甚至在统计数据上造假,会误国误民。统计信息打假求实,大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势在必行,我们必须创新统计机制,多管齐下,标本兼治,切实提高统计信息质量,使统计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淡化统计数字政绩观,建立科学的干部考核制度
    这是走出“官出数字、数字出官”怪圈,让统计数据不受个人意志左右的治本之策。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目标,防止因考核目标不切实际而引发的虚报浮夸的歪风蔓延。要逐步完善干部实绩考核统计制度,将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有机结合起来,改进目标考核实绩的统计方法,确保目标考核实绩数据的准确性。要建立健全干部政绩公议制度,扩大干部政绩考核的民主。干部的政绩大小群众最掌握、最了解,也最有发言权和评判权。实施领导干部政绩公议制度,可改变过去那种干部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的弊端。组织部门通过政绩公议制度定期开展对领导干部政绩评议活动,以提高干部工作的公开化、民主化程度,让群众最大限度地参与到干部政绩考核工作中去,不断增强干部政绩考核准确性,增强他们工作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为民服务意识。
  (二)推进统计制度改革,确保统计数据的质量
    推进统计制度改革,形成新的国家统计制度,建立新的统计体系,是减少和避免统计信息失真的根本措施。要改革统计管理体制。政府统计机构实行垂直管理,实现事权与人权、财权、物权的统一管理,提高各级统计的抗干扰能力,同时建立集中监管、分散调查的管理制度,加强有效监管,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依法统计。要创新统计设计机制,从制度方法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统计调查方法制度,从统计设计上减少或杜绝统计误差,对于不适应科学发展要求的统计方法制度、统计指标设置、统计口径,要敢于革故鼎新。国家和地方政府要加大对县乡统计事业经费的投入,按“谁受益、谁负担”原则,共同承担普查和统计调查经费,建立工作任务与经费相适应的统计保障机制。广大统计人员要紧密联系统计工作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摒弃“盲目求细、机构求全”的观念,树立新的统计数据质量观;摒弃不计成本、不讲经济效益的做法,树立统计工作效益观;摒弃满足现状、不思进取、因循守旧的观念,树立开拓进取、迎难而上、锐意创新的改革精神。这些观念的转变,是保证统计数据质量的前提条件。只有如此,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新要求,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
    (三)积极发展民间统计,增强全民统计意识
    所谓民间统计就是非政府统计,是指除国家统计、部门统计和地方统计之外,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非法人单位及个人以自己的名义或接受委托进行的统计。要积极利用民间统计的力量和成果,探索政府统计调查委托民间统计机构组织实施的工作模式,稳步推进由民间统计机构加工和采集部分政府统计数据。积极鼓励小型企事业单位通过民间统计机构依法报送统计资料的代理制度。支持探索建立形式多样的民间统计机构,加大扶持民间统计机构发展的政策研究力度,逐步建立健全对民间统计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度。通过促进民间统计的发展,使之成为政府统计的有益补充。开放民间统计将会打破政府对统计信息的垄断,对屡禁不止的统计作假将产生釜底抽薪的效果。同时,有了民间的统计数字,官方的统计数字就有了一个参照系,一家独大的局面也就会改变。如果这两方面的数字差距过大,便会很自然地引起民众、舆论乃至司法机关的质疑,在全社会逐步形成“人人关心统计、参与统计、监督统计”的良好氛围。
    (四)搞好统计法制建设,强化统计违法查处
    要下大力气搞好统计法制建设,从法律上维护统计数据质量。统计部门要面向社会、面向企业,开展重点突出、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增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统计工作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逐步形成一个在统计法律法规监督下、基层单位的统计数据质量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维护机制,创造良好的统计工作环境。要严格执法,使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把执法行为纳入经常化轨道,同时突出重点,围绕对社会影响大、社会反映强烈、关系群众利益的统计指标数据开展重点检查,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或媒体曝光,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对违法的统计工作人员除依法处理外,一律清除出统计队伍。对参与违法的领导,一经查实,必须依照有关法规从重从快处罚,决不手软,达到以儆效尤的目的。要将处罚费用与统计违法行为责任人挂钩,从经济上处罚责任人。这样,就可以把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有机结合起来进行综合处罚,让违法者得不偿失。
    (五)加强统计队伍建设,确保统计人员素质整体提高
    要加强统计队伍能力建设。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统计工作任务逐年加重,统计部门编制、人员也应随之得以加强。上级主管部门要为地方解决人员问题提供政策支持,建立工作任务与人员配备相适应的人力资源保障机制,配足配齐统计力量。要加强统计业务培训。统计人员既要有统计专业能力,又要有综合协调能力,既要会算(计算机操作),又要会写(分析报告)。因此,加强统计干部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素质尤为重要,要提高统计人员的责任感,牢固树立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生命线的思想。在统计工作中,做到“不惟上、不惟财、只惟实”,敢于抵制和大胆揭发统计上的弄虚作假行为。要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完善,统计改革的目标应该是建立一个既能与世界接轨、又能符合国情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统计体系。这样,统计知识的更新、统计方法的改革、统计技能的提高,都有赖于全体统计人员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包括统计专业知识的培训和经济理论、会计、计算机、法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同时,落实统计资格认定,严格要求统计人员持证上岗,不断提高基层统计干部队伍素质,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忠于职守的统计精神,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总之,提高统计信息质量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和复杂的工程。我们必须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确保我国改革在一个更加良好的环境中顺利进行,使国民经济更加健康发展,加速实现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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