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系统掌握全体大学生“村官”的工作、学习、思想及作风等情况,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考核管理,完善竞争择优机制,形成在实践中比干劲、比奉献、比业绩的良好导向,根据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年度大学生“村官”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和时间
1、对象:全体大学生“村官”。
2、时间:2011年2月23日以前。
二、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主要包括理论素养、道德品质、政治观念、群众观念、行为规范、个人形象等。
2、组导能力。主要包括分析解决问题、组织协调、开拓创新等方面的能力,重点了解他们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3、工作作风。主要包括维护村级班子团结、联系群众、调查研究、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以及模范遵守县委《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等方面的情况。
4、工作实绩。主要考核大学生“村官”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重点了解他们参与制定村级发展规划、提供决策参考、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的情况;帮助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和处理村级事务的情况;为群众办实事好事情况。
5、廉洁自律。主要是个人自律的情况。
6、主要不足。
三、考核办法
采取村、乡镇、县三级分别考核,每级按100分制计分量化考核结果。年度考核的定量结果,按大学生“村官”任职村测评占50%、乡镇测评占25%、县测评占25%合计确定。年度考核的定性结果即等次,按4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优秀等次对象,其他一般为合格,表现不好或有违纪、重大过失的,评为不合格。
对在以下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大学生“村官”,在综合县、乡镇、村测评折算为分数的基础上,酌情给予单项不超过1分、总计不超过5分的加分。
(1)已被选任为村党组织书记或村主任;
(2)担任县及以上组织赋予的社会职务;
(3)独立或为主领办具有一定规模的创业项目;
(4)为村里争取项目、招商引资业绩突出;
(5)获县级及以上组织各类竞赛奖励;
(6)被县级及以上领导机关评优表彰;
(7)其他相当的专项业绩。
四、考核程序
考核测评大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乡镇组织委员或包村干部组织学习有关考核目的、办法、程序和要求等;
2、大学生“村官”进行年度述职;
3、参加测评人员根据大学生“村官”的年度述职和平时所掌握的情况对其进行测评打分;
4、由考核组根据参加测评人员给定分数的平均分确定本级测评的分值。
乡镇、村两级参加测评的人员要保证在15人以上,其中,乡镇参加测评的人员为:全体党政班子成员、团委书记、办公室主任、远教专干、计生专干、组织干事等;村级参加测评的人员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各组组长、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1、进入个人档案;
2、2011年全省定向大学生“村官”招考公务员中,按笔试成绩占60%、聘期实绩考核成绩(两年或三年年度考核测评分的平均分)占40%计算总成绩,确定面试对象。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县委成立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工作联合考核组,XXX任组长,县人事局、团县委等单位干部参加。各有关乡镇和行政村要加强协调、主动配合,协助考核组做好考核工作。
2、严肃纪律。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核,全面、细致、准确地了解和实事求是地反映考核对象的情况,做到执行程序不违规,坚持标准不走样。
3、及时上报。请各乡镇2月23日以前及时上报:①大学生“村官”年度工作总结;②大学生“村官”年度/聘期考核登记表(大学生村官本人必须签名);③大学生“村官”考核加分情况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