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条规定对我国公务员作了简明的阐述:“本法所称的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由此我们可以清醒地认识到,身为一名国家公务员,其基本职责在于依法履行公职。而公职最终都会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众所周知,“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因此,能否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关系到国家公务员工作成败的关键,也是能否建成人民满意政府的试金石。
作为一名新录用的公务员,我在**大队参加工作已有一段时间了。通过下到基层执法等的实践锻炼,我深深地体会到公务员事业的繁复性和紧要性,同时也感受到公务员队伍的高标准和严要求,这引发了我对关于“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的第一次比较彻底、比较深刻地思索。
一、关于新入职公务员
(一)完成角色转变,牢固树立使命感。对于一名新入职的国家公务员来说,其法律身份已悄然地发生了改变。一方面,公务员是普通公民,依法享有自然人的法律地位;而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公务员是国家的公务员,这一法律身份决定了公务员依法享有国家行政权利。不同于社会普通的工作人员,新录用的公务员大都是来自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其它企事业单位的职员,对刚踏上公务员岗位来说都是一个崭新的尝试,一个新工作的起点。此时,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找准定位,认清自我,尽快地彻底地完成一次从普通公民到国家公务员的思想上、角色上的转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从根本上克服作为一名国家公务员的自身意识上潜在的优越感,牢固树立人民公仆这一使命感,坚定为人民服务、为祖国奉献的理想信念,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党的宗旨放在心上,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赋予的权利以及给予的期望。
(二)端正认识,摆正心态,坚持“活到老,学到老”。在我国现行公务员招录体制下,能够通过笔试、面试等环节顺利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可以说是社会各行各业的佼佼者,其综合素质是毋庸置疑的。然而,国家公务显然是不同于其他事务诸如学校事务、企业事务等,其拥有自己独特的性质,如国家公务需要公务员站在统揽全局的高度看待问题,更需要其有较为系统全面的知识。公务无小事,是不容有失的,因为其最终都会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新进入到公务员队伍,我们会面临许多新问题、新情况,诸如领导学历比自己低,能力比自己差等等。此时,持才傲物、不思进取是不应该出现的,我们更应该把自己看成是一名“小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摆正心态,牢固树立“学习学习再学习”的观念,坚持“活到老,学到老”。学习能力始终是一个人的基础性能力,也是公务员顺利成长、不断进步的动力源。
(三)融洽同事关系,尽快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无论你在任何部门工作,处理好同事之间的关系都非常重要。只有处理好和同事之间的关系了,我们才能营造一个和谐舒适的工作环境,而这正是顺利开展各项工作的前提条件。我想,作为公务员,要搞好单位同事关系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学会从其他角度来考虑问题,处处替他人着想,善于做出适当的自我牺牲和让步;2、学会胸襟豁达,善于接受别人的观点和缺点;3、掌握与同事交谈的技巧,注意倾听同事的讲话,并给予适当的反馈;4、多抽时间参加集体活动,和同事打成一片。在融洽同事关系的同时,我们要一边虚心地向同事求教学习,一边勤于思考,发扬不怕吃苦,勤干事,肯干事的作风,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奠定必要的基础。
二、关于正式公务员。
对于一名新入职的公务员来说,我们若能顺利完成角色转变,牢固树立人民公仆的使命感和“学习学习再学习”的观念,融洽同事关系并能一定程度上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我想在试用期内我们是合格的。那么,经过一年试用期的实践锻炼并顺利转正成为我国正式公务员之后,我们更应该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踏踏实实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
(一)不断改进学习方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向前发展,对公务员的工作也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要求每名公务员具备多方面的素质,能够胜任多个角色的工作。此时,我们要发扬在新入职期间树立的“学习学习再学习”的精神,注重不断改进自己的学习方法,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调个人学习与集体学习相结合,强调集中学习与长期学习相结合。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始终自觉地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学习要始终坚持学以致用,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在学习中努力工作,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工作中去,用理论来指导自己的工作。就我所从事的**工作来说吧,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执法的对象也越来越多元化,对**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要求也越来越来高,特别是国际形势变幻莫测,如“钓鱼岛”涉及的领土主权问题,这就要求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不仅仅停留在国内、市内或是几个群众的身上,还要放眼新时期下的国际形势当中去。执法人员要时刻保持着高度的紧迫感,不断地学习并掌握符合新时期要求的执法能力,力争在维护国家利益方面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防微杜渐,克服欲望,树立危机感。“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鸟儿如此,某些官员又何尝不是这样呢?一些官员在仕途上一得意就忘了形了,人生观和价值观就出现扭曲了,思想就开始麻痹了,私欲就开始膨胀和暴露了,就开始不为群众办实事了,最后都落得个骂名的收场。纵观近几年涌现的政府官员贪污腐败案件,不难发现涉案官员中不乏大官员,其中竟然有教育经历高至硕士、博士甚至教授的。从他们的忏悔录中可以看出,私欲的膨胀大多都是从一件小事开始的,从一个小红包、一件违心的“小帮忙”开始,慢慢地他们就被私欲腐蚀掉直至“灭亡”。不可否认,这些涉案官员在整个公务员生涯中,不乏对国家、对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光荣事迹,然而公务员事业是一个“逻辑与”的关系,不管你之前多么爱岗敬业,多么奉公廉洁,一旦出现以权谋私,伤害普通老百姓利益的事情之后,你的整个人生都将是“不合格”的,留给你的只能是历史的耻辱柱。这些惨痛的教训告诉我们,身为一名公务员,在工作和生活中该懂得如何防微杜渐,克服欲望,树立危机感,杜绝“晚节不保”的悲剧重演,时刻认清自己是人民公仆这一神圣天职,奉公廉洁,勤勤恳恳、踏踏实实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
总之,如果每一个公务员都能力争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那么,何愁一家兴一国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