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以大数据智能化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经验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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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革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社会治理的机制,推进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近年来,XX市XX县加强统筹谋划,强化顶层设计,实施智慧XX建设,将大数据智能化社会治理作为重要内容,运用大数据为社会治理增效赋能,主要解决四个突出问题。
一是社会治理力量分散、合力不强。随着社会结构的变化,治理主体多元带来利益诉求多元,因各治理主体参与治理的热情、能力、程度不一,使得力量分散,难以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亟需各治理主体紧密联系、相互融合,增强社会治理整体性协同性,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治理合力。
二是社会治理手段单一、落后。随着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传统单一的社会治理手段经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发展需要,也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亟需运用新科技丰富社会治理手段。
三是信息壁垒、运行不畅现象突出。城管、政法、民政、社保等部门都有延伸到基层的信息系统和工作力量,但系统之间、部门之间、内外网之间、上下之间资源联通、兼容、共享不够,信息孤岛、各自为战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亟待互通共享。
四是服务质量、工作效率不高。部分工作和信息系统没有实现线下线上联动融合,群众、企业办事需多次跑路,服务不集中、办事效率低、过程环节多广受诟病,基层干部重复劳动、重复扰民现象普遍存在,亟需提升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二、改革举措
以“集成化、标准化、通用化、安全化”为方向,围绕“建、管、用”,在融合、共享、便民、安全上下功夫,着力构建以网格化为基础的大数据社会治理体系,强化大数据智能化运用,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提高了整合力量、服务群众、化解矛盾、抵御风险的能力。
(一)构建以网格化为基础的大数据社会治理体系。实行“网格化+综治中心+大数据中心”一体运行,形成一个立体、实时的社会治理大数据生态系统。
一是以网格化服务管理为底座。坚持小单元治理,按照“组网合一”(村居民小组与网格合二为一)模式划分基层网格3633个,推进党建网格、治理网格“双网融合”,聚合各类资源、各方力量向网格延伸,实现精细管理、精准服务。实行一网通融,做实党员“网格双报到”,推行“干部包网、群团联网、志愿者入网”,形成治理合力。实行一网通管,做到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矛盾纠纷、特殊人群“四必知”,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安全隐患“三必巡”,及时全面准确掌握“人、地、事、物、情、组织”等要素。实行一网通办,制定网格事务清单及准入退出机制,从原有7大类35项优化至6大类48项,推行“入户办、马上办、线上办”,日均办理网格事项2300余件,群众满意度达98.6%。
二是以三级综治中心为支撑。将三级综治中心作为党委政府抓治理、保平安、促发展的核心平台,通过标准化、流程化、制度化运行,促进线上线下双向优化、互为补充,构建“大调度、大协同、大处置、大考评”的平战结合工作格局。实行一体指挥,推进三级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与应急指挥中心、公安指挥中心、智慧城管中心并轨运行,制定镇街部门“中心呼、我必应”事项清单,确保指令通畅、执行到位。保障多方联动,运用社会治理智能信息系统2.0版,对26项治理业务“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促进线上线下闭环开展。做到全域响应,建立信息收集、会商研判、指挥调度、督查督办、应急处置等11项机制制度,规范紧急突发事件“前端发现报告—中断研判调度—末端联动处置—全程随时总结”工作流程,有效应对疫情、洪峰、安全等风险,确保一方平安稳定。
三是以社会治理大数据中心为中枢。推动社会治理多元主体协同、多方资源联动、多项信息共享,对社会治理系统进行信息化、智能化改造升级,实现区、镇街、村(社区)、网格上下贯通,44个职能部门左右联通,500余家企事业单位、456个社会组织和20万群众内外畅通。推动主体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建立社会治理大数据库,实现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共聚共享共用,让数据流动、聚集、碰撞起来,形成社会治理大脑。
(二)完善以规范化为保障的大数据社会治理机制。推进大数据社会治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确保数据的高效采集、存储、加工、开放和共享。
一是首创七大标准。出台《XX县社会治理大数据发展应用规范》,制定系统标准、功能标准、数据标准、业务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安全标准,规范认知,整合资源,促进共识,为社会治理大数据通用打下坚实基础,为数据安全应用提供有力保障。科技部将XX确定为全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科技运用示范点。
二是建立两个清单。制定大数据共享正面清单,明确共享数据名称、内容、更新周期、提供方式等,实现全区67个信息系统356个数据项共享共用。同时,制定大数据共享负面清单,明确依法不能向社会公开的数据,保障数据规范使用,确保数据绝对安全。
三是压实两个责任。建立政法和社会治理“云长制”和相关部门联合参与的信息共享监管责任,制定信息共享交换管理办法,强力推进政法专业大数据、政务信息资源大数据、公共服务行业大数据、互联网大数据以及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大数据全面汇集,实现一个池子汇入输出,确保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
(三)彰显以智能化为牵引的大数据社会治理成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重构政府、社会、群众彼此关联的形态,使社会治理过程更加优化、更加科学、更加智慧。提高风险预防化解的可预见性、精准性、高效性需要强化大数据智能化运用,让数据流动聚集碰撞起来,形成“智慧大脑”。
一是推进治理态势全时比对。建立强大搜索引擎,每30秒对全域扫描一次,实时提示风险,实现从单一事件感知向社会运行整体感知的飞跃。设定包含185项过程性和结果性工作指标的平安指数,实时对汇聚的社情、警情、案情、舆情进行深度挖掘和全数据分析,以可视化方式呈现辖区各类人口动态、案事件发展趋势等分析结果,分地域、分领域生成平安指数,可自动生成平安指数低的领域的工作指引。
二是治理重点全程监测。不断提高应用模型深度学习运用能力,可对重大矛盾纠纷、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个人极端案事件等10种社会风险进行及时监测预警,实现暴力袭校、扬言报复等案事件“零发生”。
三是治理区域全息感知。整合“雪亮工程”“看家天眼”,全部编码上图,与治理地图、数据资源池、标准地址库关联支撑,运用最新人脸识别、视频结构化分析等技术,做到肇事逃逸知轨迹、事故现场知状况,确保指挥处置可视化、扁平化。
三、改革成效
(一)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依托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打破了数据壁垒、职权壁垒、力量壁垒,把社会治理全主体联通、全业务整合、全流程落实,促进了政府、市场、社会充分融合,实现纠纷联调、治安联防、事件联处、问题联治、人员联管、平安联创,构建起功能齐全、联通共享、动态跟踪、全面覆盖的大数据治理体系,真正变“碎片化”治理为“一体化”治理。
(二)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升。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技术,引入最新智能语音识别、视频结构化分析、人脸识别技术,加快推进社会治理数字化转型,实现大数据决策、大数据管理、大数据预测、大数据处置、大数据服务常态化,有力提升了统筹谋划能力、预测预警能力、群众工作能力、舆论引导能力,提高了社会治理整体性、协同性、高效性。
(三)社会治理效果不断显现。通过大数据智能化运用,提升了社会治理的广度、深度和力度,促进了公权力运行的信息化、可视化、公开化,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公平正义、巩固了执政根基。全区群众安全感、司法公信力、政法队伍满意度连续多年位居全市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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