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党的十八大心得体会
——反对腐败应把领导干部作为重点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其中,反腐倡廉建设是摆在党面前一个紧迫而长远的任务,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日益深入、经济建设日新月异,反腐倡廉建设也面临很多新的形势特点,变得更加尖锐复杂。特别是如何反对领导干部搞腐败,是一个棘手课题,也是当务之急和重中之重。
自古以来,众多有识之士就发出过这样的感叹:“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2012年,我们党坚决查处了刘志军、王立军、薄熙来的严重腐败问题,展现了反对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其实,这些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也曾有过崇高追求,也曾为老百姓谋福祉,但是最终却因为权欲、贪欲、色域而让自己身陷囹圄,身败名裂。领导干部能否廉洁自律,能否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直接关系到领导工作的成败,直接关系到党员干部在群众当中的威信。
现在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缺乏号召力和感染力,甚至指挥不灵,究其原因,其中重要的一点是与自身不太廉洁有关。俗话说:吃了人家的嘴短,拿了人家的手短,自身有短授人以柄,说起话来不灵,办起事来腰杆不硬,久而久之,也就必然失去群众的信任。近些年,党中央制定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并多次进行修订,这是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各级领导干部更应模范遵守《准则》,始终保持高尚人格,在本职工作中做到廉洁清白:一是要强化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生命所在,是党的先进性的根本要求和集中体现,更是永葆先进性的根本保证。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就是要强化为下属、为群众服务的观念,坚持“人民至上”,永远把人民放在心上,把人民的利益摆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始终把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行为准则,贯穿于想问题、定决策、办事情的全过程,扎扎实实地为人民服好务、尽好责。二是要公道正派处事。“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这里的“公”,就是指公正、公平、公道。事实证明,在许多问题上,群众最怕不公,不公导致消极离心,公则赢得人心。领导唯有如此,才能赢得人心,从而更好地推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做到公道正派,关键是对任何人、任何事都要有一视同仁的态度。领导对待群众、上级对待下级要一视同仁,办事公道。尤其在表扬批评、评功评奖等一些敏感事务方面,必须实事求是,是非分明,事事出于公心,不掺杂个人恩怨,不用感情代替原则,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深厚、和谐、融洽的干群关系,才能通过自己的言行塑造出党在群众心目中的崇高形象。三是要自觉接受监督。实践证明,一个领导如果缺乏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就难以健康地成长进步,就容易出问题。一要主动接受组织监督。严格的组织监督,是党员接受组织帮助和教育,不断加强廉洁自律的必要条件。有的领导常常以工作忙为借口,不参加党小组生活会;有的不按时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有的即使汇报了,也言不由衷、敷衍了事。这些都不利于廉洁自律意识的提高。二要自觉接受纪律监督。纪律是思想道德的“硬化”和规范,判断是否符合廉洁要求,最根本的还要看是否符合纪律要求。
近年来,我们党相继修订了《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等法规文件,中纪委提出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八个禁止”,都明确了“可为”与“不可为”的廉洁自律底线。对此,既要知道,还要做到,更要做好。三要积极接受群众监督。“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大家生活在群众之中,自己修养怎么样,群众心里最清楚。老一辈革命家谢觉哉曾经写过这样一首诗:“行经万里身有健,历尽千难胆未寒,可有尘瑕须拂拭,敞开心扉给人看”,讲的就是勇于公开自己的思想和自觉接受监督的精神,值得每名领导干部学习。因此,要把群众的监督看作是帮助、是鞭策、是激励,自觉把工作、生活置于群众监督之中,在虚心听取意见、主动改进不足中不断完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