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xx集团有限公司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才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能够胜任岗位能力要求,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企业发展做出贡献的人,涵盖全体经营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是人力资源中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员工。
第三条 公司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充分发挥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激励导向作用,为实现企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四条 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遵循的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全面客观、突出重点原则;
(三)科学合理、注重实效原则;
(四)考核评价与激励约束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加强人才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设,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协调机制和督促落实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第六条 公司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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