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步加强对区内一个时期有一定影响的社会问题和民情、民意的报送工作,便于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全面、及时掌握社情动态,了解群众呼声,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密切党政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联系,维护社会安定和政治稳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定期报送的内容:
1.社会情况反映、重大社会动态;
2.不正当的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及非法组织的活动情况;
3.社会治安、环境的整治重点和效果;
4.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纠纷及各类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5.各层次的干部、党员、群众、民主党派、离退休人员及各界人士的思想和情绪,以及关注的热点问题;
6.市场供应、物价动态和执法检查情况,重点是肉、蛋、菜、奶等百姓生活必需品供应的情况;
7.群众对水、电、气、热、房屋管理、危改拆迁、环境保护和环境整治、市场物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问题的反映、意见和建议;
8.群众对改革及各项事业发展的建议和意见;
9.党和国家重大决策出台前后和国际、国内重、特大事件发生后,各界人士的反映和思想认识。
10.其它需要报送的社情民意。
二、报送要求:
1.收集、报送社情民意,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准确及时的原则,既要善于捕捉、敏锐发现,又要善于分析、准确把握,防止错报、漏报或迟报,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供领导需要掌握和需要领导了解的有较高价值的信息。
2.各单位要根据自己的职责,随时收集、报送有关情况,并定期进行综合分析,有所侧重地向区委区政府信息工作室报送社情民意综合性信息。由区信息工作室综合后报送区领导。
三、区委区政府信息工作室每半年组织交流并研究定期报送社情民意的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