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人:司xx,女,26岁,汉族,家住xx市xx区xx小区x号楼x单元x号,联系电话:xxxxx。
被告人:赵x,男,40岁,系xx学院学生科科长,家住xx市xx区xx小区x号楼x单元x号,联系电话:xxxxxx。
诉讼请求:
被告人赵x犯有重婚罪,请求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实和理由:
被告人赵x为已婚男士,和现任妻子(某公安分局民警)是领取结婚证的合法夫妻。2009年9月,该赵因工作关系和自诉人相识后,其后便于2010年9月谎称自己离婚单身而向自诉人示爱,进而又采取多种手段引诱、假意“求婚”。由于自诉人善良单纯而被其蒙骗,便与其恋爱同居、准备结婚。其后,该赵又陆续给自诉人居住的房屋购买一些家具,制造准备结婚的假象,对外和自诉人以夫妻相称,导致周围朋友和小区居民均认为双方是合法夫妻关系。
2011年6月自诉人发现被告已婚的事实,遂坚决与其断绝往来。但是被告仍然纠缠不休,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对自诉人百般谩骂,妄图继续保持与自诉人非法婚外关系;被告人妻子也因袒护被告而对自诉人有殴打谩骂行为,给自诉人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至今难以愈平。
以上事实,有往来短信和王xx、张x的证言等证据材料可以证明。
自诉人认为,被告人赵x在已存在合法婚姻的情况下,通过欺骗手段与自诉人同居,对外以夫妻相称,导致周围居民、朋友均认为与自诉人为合法夫妻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