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支部工作条例》)指出,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近年来,各地税务系统基层党支部为进一步发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和活动方式,探索基层党建新路子,陆续建立健全基层党支部互帮互助机制,开展了多层次的党支部互联共建工作,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基层党组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进。但是,部分基层党支部在建立长效机制及常态化开展工作方面存在一定问题。本文结合《支部工作条例》相关规定,以**市**区税务局为例,深入剖析目前基层党支部结对的形式、特点,并基于存在的问题以及前期探索出的经验进行了一些思考。
一、结对共建的四种典型形式
根据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能性,社会角色的担当性以及垂直单位的特殊性,笔者将目前税务系统基层党支部结对共建形式总结为四种。
一是围绕中心,职能性共建。《支部工作条例》规定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原则。职能性共建就是基于税务系统职能,围绕更好的服务和管理企业,听取企业心声,与辖区重点企业进行党支部共建活动,这是目前税务系统党建结对共建最常见的形式,也是税务系统最早出现的党支部结对共建形式。例如,**区税务局与莱钢财务党支部开展过结对共建。这种共建形式最大优势和特点是可以进一步密切税企关系,在活动中倾听企业意见建议,为企业实现精准帮扶。随着形势形式的发展,目前,有的地方税务系统进一步丰富了职能性共建的内容,结合重点工作主题有针对性的开展共建,例如,围绕疫情防控、服务民企、减税降费等主题,阶段性的开展共建工作,从而更好的落实工作,释放优惠,扶持企业。
二是畅通机制,协作性共建。总局党委《关于切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促进党建工作与税收业务深度融合的若干措施》指出“各级税务局党建部门要...坚持开门搞党建,主动与工作联系紧密的外部门和非公经济组织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由于税务系统体制上在地方政府部门具有狭窄性,为了进一步畅通工作机制,改变基层税务部门在税源管理、纪检监察、征收管理等方面“单打独斗”的局面,一些基层税务部门采取了和地方党委政府或其他执法部门结对共建的办法,其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对纳税人和缴费人进行管理和服务,为税收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其最大优点是可以实现税务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共商共享和共赢。如,有的税务部门为更好的抓好环保税管理,与环保局进行共建;有的税务部门为了做好社保缴费工作,与人社、医保等部门结对共建。在**区税务局,还深化了“纪税联动”机制,采取了和纪委监委党支部进行结对共建的形式,以“教育互动、文化共建、业务双促、线索联处”为抓手互融互促、互补互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是助力乡村,帮扶性共建。习近平总书记曾在2015年指出,“要探索各类党组织结对共建,通过贫困村同城镇居委会、贫困村同企业、贫困村同社会组织结对共建等多种共建模式,为扶贫带去新资源、输入新血液。”所以,这种共建形式是由于全面决胜建成小康社会、助力脱贫攻坚、夯实基层组织的需要,为进一步展现税务担当和形象而出现的一种形式。主要是向农村贫困人群宣传税法知识,落实助农优惠政策,积极协调爱心企业或者政府部门为贫困村进行帮扶,这种结对形式,基层税务党支部与农村支部并肩作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智慧和力量,赢得了民心和口碑。例如,**区税务局第二党支部与辖区张庄社区党支部进行结对共建,在张庄社区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方面进行大力帮扶,赢得了村民的高度评价。
四是上下联动,纵合性共建。这种形式是税务系统基于垂直管理系统的特点而形成的一种特有的共建形式,也是落实总局党委关于纵合横通强党建的一种表现形式,按照“下抓一级,深抓一层”的要求,通常是省局处室或市局处室与基层单位党支部进行结对共建。其最大优势是,可以层层传导党建责任压力,层层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机制。目前,**区税务局机关第一党支部与省局收入核算处党支部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双方每年固定开展一次主题党日,定期开展线上交流活动,收核处党支部通过共建形式进一步了听取基层意见建议,而**区税务局第一党支部通过共建形式进一步学习了上级党建优秀经验。
二、结对共建的成效与问题
基层党支部利用上述模式衔接带动,更好、更全面地完成了《支部工作条例》规定的“努力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密切联系群众”等基本工作任务,实现了“共建互联,共促互补,共享互通”三个共赢的良好局面。
一是共建互联,在发挥支部堡垒作用上实现共赢。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源泉,通过支部职能性、帮扶性共建,税务系统基层党支部和企业、贫困村党支部凝聚共识合力,围绕“进一步把党的决胜脱贫攻坚、落实减税降费等路线、方针、政策落实落地,把上级党委夯实基层组织、畅通联系渠道、转变工作作风等各项计划和部署贯彻落实,把完成本职工作、完成生产经营任务的重要使命和责任达标达成,把党员教育、引导好”等主题不断强化支部引领力、凝聚力、统筹力、战斗力、服务力,全面履行了《支部工作条例》规定的各项任务要求,在发挥和强化支部堡垒战斗作用上达到共赢。
二是共促互补,在促进本职工作开展上实现共赢。随着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高质量、全方位完成本职工作仅靠单一部门的单一力量难以完成,支部通过协作性结对共建活动,为税务部门与其他部门搭建了一个信息沟通的平台、问题协调的平台、项目攻关的平台、资源共享的平台,共建双方党支部聚焦中心工作的重点、业务工作的难点,可以通过优势互补,相互支撑,协同攻关,较好地解决了本部门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也为本单位工作开展提供更好的外部环境。
三是共享互通,在提升基层党建水平上实现共赢。多年来,基层党建工作形成了自有的模式,甚至固化下来,“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通过支部纵合等形式的结对共建,双方搭建起党组织和党组织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纵向联系的有效载体,以共同开展组织生活、党员结对子等形式,推动基层党建资源的开放共用,增强党建信息资源的互相传递,形成党建资源的互动共享,促使不断地提高、创新党建工作的水平。
在对成效总结的同时,对照《支部工作条例》目前税务系统基层党支部结对共建仍有一些问题。
一是高度上,引导保障不到位,标准化规范化有待加强。《支部工作条例》第七章对各级党委对党支部的领导和保障做出规定,但是,从实践来看,结对支部事项普遍未纳入党委工作事项清单,党委对共建支部缺乏有效引导、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各结对支部在活动中没有具体的方略遵循,只能摸索前进,甚至对于支部共建的内容、形式和目标都不够明确,标准化规范化不强。
二是深度上,政治导向不突出,聚合力向心力有待加强。结对共建支部本身在思想认识、文化背景、工作需求方面本身差异较大,加之在共建活动中,突出实用导向,《支部工作条例》提出“党支部要成为党员、群众的主心骨”作用发挥不显著,结对共建的组织力和政治功能发挥不明显,结对党组织整体聚合力向心力不足,双方开展共建活动上有时难以达到共识,党员参与度和获得感不强。
三是广度上,机制建设不完善,常态化定期化有待加强。《支部工作条例》在第五章对党的组织生活做出了规定,其中重点强调了组织生活的固定性和严肃性。目前,虽然各地税务系统都在有力推动党支部结对共建,但是形成制度化的支部较少,结对共建往往是浅尝辄止,缺乏常态化、定期化机制,甚至有的支部签订结对协议后,根据支委会或者书记个人意愿随时组织共建,存在流于形式的现象。
三、结对共建的完善建议
一是落实组织引导与保障,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笔者认为税务系统基层党支部与其他部门建立共建制度,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对共建工作应由区县级税务部门党委统一部署,纳入党委工作统一规划,切实担负起指导职能,不断探求共建规律、总结共建经验、创新共建形式。同时,党委要发挥好引导作用,共建前,双方支部上级党委应依据支部特点深入沟通共建内容,达成共识合力,共建中,党委要积极参与,解决协调好共建中出现的各项问题。二是要形成标准方略。由区县级党委建立适合本辖区特色的管理机制,明确共建目标,方式,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并通过适合的方式将共建机制公示,使得共建进入规范化渠道,杜绝虎头蛇尾、蜻蜓点水的现象。三是要落实保障机制。应充分认识到党建结对共建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充足的资源和经费支持保障力度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突出政治导向,全面提升党支部结对共建组织力。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政治功能是党组织的基本功能。《支部工作条例》第一条鲜明规定“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因此在支部结对共建中,一是要以明确原则为着眼点。按照《支部工作条例》要求,牢牢守住政治建设这个总原则,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在共建中践行党的宗旨和路线,不折不扣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二是要以突出导向为着力点。应以政治导向为先,以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提升结对双方党支部内在的组织整合和外在的凝聚群众、促进工作的能力,加大政治动员、政治引领、政治教育工作力度,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三是要以提升组织力为落脚点。应积极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组织方式和活动载体方面进行创新,力求通过丰富多彩的党日活动、多元化的学习教育、双向化的党课交流等打破结对支部空间屏障,凝聚党员向心力,提升支部组织力。
三是抓实机制建设,倒逼支部结对共建活动取得实效。抓实机制建设应紧紧围绕这个支部结对共建共商共赢的目标定位。一是围绕共建建立清单工作机制。根据“提前计划、频率固定”的原则,为具体落实共建的各项工作,以建立清单台账为主要手段,坚持每年年初制定支部年度共建工作计划、学习计划,制定《支部共建行动工作台账》,对共建事项明确日期时限,明确人员组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共建效果取得实效。二是围绕共商畅通沟通机制。建立健全双方支部议事制度,结对共建双方通过例会、定期互访、日常联络等方式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做到信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协调,以利于问题的解决。甚至双方支部可以分别派出党员到对方支部进行工作岗位互换交流学习,感受不同的工作环境和氛围。三是围绕共赢建立考核机制。《支部工作条例》第二十七条对党支部书记工作做出了考评规定,由此及彼,支部结对共建也应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每次活动后,由支部党员及服务管理群众进行考核评价,并列入基层“书记项目”清单,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考评解决党支部结对共建软弱涣散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