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税务局结合工作实际,在**稽查局试行“成长型”个人量化考评新机制,把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政治素质等逐一进行量化,按月计算得分并进行排名,促进稽查人员对照标杆找差距,稽查工作质效、干部工作热情和素质均得到较大提升。截至4月份,查补入库税款**余万元,入库额、滞纳金加收率、税收处罚率分别是去年同期的5.2、2.3、1.3倍。1月-4月,**稽查局有37人参与个人量化考评,按月计分统算排名,平均可分为29个档次,差异清晰,竞争明显,有效解决了执法工作难以进行个人量化考评、难以持续提质增效的考核难题。
一、明确考核方式,量化基础分值
(一)明确考核对象,实施精准考评。打破惯性思维,将实际完成检查数额和日常开展工作、交办工作完成质量等通过优化配比方式进行科学量化,把**稽查局作为考核整体、个人作为基本考核对象,股室部门得分以本股室全体人员合计得分参与考评,个人之间、部门之间均有效实现差异化考评管理。
(二)量化基础分值,做到精确考评。具体考评期内,将检查岗位所检查户数和入库金额分别设定一定的单位基础分值,然后通过加权平均换算为个人考评期平均基础分值,以此作为综合、审理等难以量化岗位的个人基础得分。检查岗位人员以其个人实际完成户数和金额为其基础得分,其他工作事项则进行逐项量化作为日常绩效考评基础依据,做到大项不遗漏,小项有涉及。
(三)分解配套措施,确保精细考评。结合“三定”方案及跨区域稽查工作实际,制定了4类21项考评措施,同时设置了8方面43项涉及考评岗责、程序、规范等的细化制度,以保障考评工作的扎实有序开展。年末将日常工作个人考评得分作为个人年度完成工作绩效,与年末民主评议和领导综合评鉴的量化得分加权合计,计算个人年终总得分,作为年终评先树优等的重要参考。
(四)建立公开制度,实现良性考评。采取“每月一计算,每季一评价,加分不封顶”的计分方式,月度计分作为数字人事等个人评价基本参考分值,季度得分作为个人三个月内工作贡献业绩并公布排名,让每名干部了解自己当前工作所处的位置,自觉找出个人的差距和可以进一步发挥的优势空间,修正自己努力的方向和前进目标,进而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奋起直追,形成你追我赶、“比学赶帮超”的良性工作格局,真正实现以评价促提升的“成长、提高”目的。
二、明确责任目标,引领工作进取
(一)量化日常事项,促进全面提升。为促进日常工作全面、规范、到位开展,将综合性日常工作也进行量化定分,并作为单项基础分值予以计分考评。采用基准加减分法,超过基本分值的作加分计算,未达到基础分值的,则依据到标准分值的差距直接减分。比如,**稽查局综合选案室工作人员应当做好信息宣传,全年设定10分的基本工作量,发表信息得分超过基本工作量才可以进行个人加分,以保障日常工作的切实有效开展。
(二)坚持目标导向,激励积极工作。根据重点工作任务和税务稽查工作实际,设置一定项目的加分事项,以有效引领稽查工作开展。加分事项不追求“高大上”,坚持低门槛、日常化,个人只要做出努力和行动,就可以获得加分。如,本单位评定事项,个人发表的市以上信息、文章及取得荣誉等,只要有一定的先进性、突出性均可以获得加分。加分不设置上限,倒逼每名同志必须持续努力,才可能获得比别人高的成绩,激励同志们不断进取、不断前行、不断提升、持续成长。
(三)促进团结互助,优化资源配置。税务稽查执法有2人以上和工作量的内在要求,在具体工作中,鼓励**稽查局内部不同股室之间人员采取相互配搭补缺或进行优化选择的方式来开展工作。各股室之间相互帮助工作或者帮助上级及其他部门工作,以及联合其他单位、个人开展工作或调研等都可以给个人计算加分。以期促进形成互帮互助、各尽所能、能力共享、团结共进的良好工作氛围,不断增强集体荣誉感,实现稽查资源优化配置,有效释放“1+1大于2”的工作效果,实现稽查效益最大化。
(四)鼓励创新突破,提升人员素质。立足稽查工作需要,制定一套创新标准,主要在检查方法、检查路径、收集证据、固定证据、案件处理和执行技能、技巧等方面进行深入探究,以期有效唤起每名稽查人员的学习热情,提升学习力和工作执行力。包括但不限于在各级项目评定中被立项,被其他单位采用、借鉴,工作经验被一定层级的报刊杂志发表或得到有关领导批示肯定的,都可以作为“创新项目”给予一定的加分,把创新项目大众化、普遍化,让创新变得简单、可及。
三、明确减分事项,规范稽查行为
(一)违规违纪,纳入减分事项。将稽查人员违反道德情操和爱岗敬业精神的行为,在党性修养、清正廉洁等方面可能存在的不良行为,以及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影响团结、不守规矩、不遵法纪、“吃拿卡要报”等负面行为,细化为26条负面情形作为减分事项,纳入日常考评。譬如,不按要求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或者不积极撰写学习心得等,每检查发现一次减分一次。
(二)稽查风险,纳入负面清单。将稽查程序应用、证据收集整理、查出违法事实、案件定性处理、案件移送、案件执行,以及适用法律法规质量等主要工作内容,明确列出35项违法或不规范行为纳入负面清单,逐项对号入座。同时,根据情节轻重、危害程度、社会影响等设定一定的负面分值,在个人总得分中作减分处理,以强化稽查人员的责任感、敬畏感和红线意识、风险意识。
(三)重大违法事项,实行一票否决。税务稽查人员在具体工作中出现的重大违法、违纪事项和行为,或者考评期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以及故意违法导致执法案件败诉的,或者执法中严重失职、渎职、受贿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越线”行为,坚决执行一票否决,计分全部清零,一次性取消其年中评先树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