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
乙方(承租方):***建筑施工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房地点:甲方同意把位于北京市**区**路*号**大厦*号楼*室(面积为*平方米)的房屋租给乙方,并保证该房有合法出租性。
二、房屋用途:乙方所租房仅为办公所用,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三、租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如期将房屋归还甲方。
四、租金:每月***元人民币,租房保证金***元人民币。
五、付款方式:
1.乙方每叁个月支付一次,第一次租金及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时即支付,以后租金按规定的付款期限提前15天将下期房款支付给甲方。
2.乙方承担下列在租赁时所发生的费用: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物业费、有线电视租赁,其它费用(如有其它费用,见补充项)。
六、租房保证金:存放于甲方,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主要用于对合同期满终止时,甲方对乙方在租赁期内发生的基本费用:包括房租、房内物品损坏、短缺等扣除后一次性不计利息退回乙方。
七、甲方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该房屋结构和设施均能正常使用;
2、室内正常维修由甲方负责;甲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否则算违约处理。
八、乙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保证金及其他费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把该房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3、本合同终止时,需对甲方提供的设施进行清点、检查、移交,如有损坏、短缺需酌情赔偿或自行负责。
九、违约处理: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房屋,剩余房款(租金)不退,如不足抵过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2、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退回剩余租金及保证金;3、如甲方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按一个月租金先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退回剩余房款(租金)及保证金。
十、其他: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作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建筑施工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