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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关于民间组织收费和票据管理工作的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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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票据,是民间组织开展活动、进行经济往来的重要凭证。为规范民间组织收费和票据使用管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3月23日开始,我局利用一周多的时间,深入到城区、乡镇、街道,开发区。进行民间组织票据使用和收费管理的专题调研。为民间组织的管理、健康发展和相关政策的制定,掌握了第一手的材料。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研究解决。通过这次深入调研活动,我局对票据使用的现状、存在问题进行了梳理,提出了有关政策建议。
  一、票据使用的基本情况
  (一)有关政策的简要回顾
  1996年,中央决定民办非企业单位统一归口由民政部门登记管理。1998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后,1999年民政部即致函财政部,要求明确有关政策。财政部在回函《关于明确民办非企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等问题的函》(财社字〔1999〕160号)中,对有关票据问题做了规定。随后,民政部发文地方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执行财政部的规定。2000年10月,财政部、原国家计委下发了《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在一定意义上,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票据使用问题做了规范。2001年9月,民政部向财政部发出了《关于明确民办非企业单位票据使用有关问题的函》(民办函〔2001〕149号),要求按照财规〔2000〕47号的有关精神,明确以下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开展业务,需要收取的有关费用如不属于政府行为,应使用税务发票,如属于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应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2002年11月,财政部在进行了有关调研后,发出了《财政部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使用票据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2〕76号),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票据使用问题进行了规范。但是,很多登记管理机关的同志反映,财综〔2002〕76号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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