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种认定是非税收入申报征缴的首要环节,是提高非税收入质量、规范非税收入征缴、防范非税收入风险的根基所在。**市税务局坚持系统观念,加强组织领导,确立突破方向,针对全市非税费种认定情况进行了筛选分析,梳理现状问题、客观剖析成因、集中督导整改,全面开展规范非税费种认定工作,初步完成全市范围内存量费种认定的梳理整改。
一、加强组织保障,明确思路重点
(一)成立专班,健全工作机制。按照总局、省局《关于树牢税费皆重理念齐抓共管做好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市局党委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加强非税收入工作机构建设和管理力量配备,明确具体落实意见和措施要求。截至今年4月初,**市县两级税务部门均建立起不少于5人的非税收入治理工作专班,配齐配强了非税收入专业化管理队伍;同时,按照省市局领导关于强化协同联动的部署要求,建立和完善社保非税条线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内外协作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密切与省局联系、强化与县区局联动、加强市局科室协同以及加大与外部门协作,凝聚合力,精准增强非税收入管理力度。
(二)加强学习,明确工作方向。采取集体学习、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围绕非税收入“强基础、促规范、防风险”的主题,系统学习近期总局、省局对于非税收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剖析当前非税收入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立了树牢“税费同管、税费共治、税费皆重”理念,通过“夯基础、保平稳、严落实、防风险、提质效”,促进非税收入管理“规范化、链条化、标签化、协同化”的总体思路。
(三)把握细节,夯实工作基础。非税收入治理工作启动初期,注重细节入手、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整体推动。树立系统观念,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指导今后一段时期非税收入规范治理和创新发展。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切入点。深入调查研究,找准不足短板弱项,重点关注基础性、普遍性问题,如:费种认定、纳税申报、征收管理、业务流程、税务文书等环节,注重夯实基础,逐步、逐项稳妥推进非税收入治理工作。
二、查摆归类问题,深刻剖析根源
(一)筛选数据,查摆归类问题。按照费种认定的申报期限、缴费期限、征收子目等关键要素,提取全市范围内有效的存量费种认定数据,重点针对问题较多的8个费种认定信息,共筛选、分析*条存量数据,按照非税费种认定要素进行划分,查摆归类缺少“征收子目”“认定有效期止”不一致、“税率或单位税额”错误、“纳税期限”错误混乱、“申报期限”不一致、“缴款期限”不统一、“收款国库”异常等7个方面的问题。
(二)依规依据,明确整改清单。根据各费种现行政策,参考征管规范、纳服规范以及原征收单位的征收惯例,将全市存量数据进行清洗,共明确涉及5个费种、待整改数据*户次,其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户次;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户次;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户次;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户次;水土保持补偿费*户次。
(三)实事求是,剖析问题根源。一是政策规定不明确。部分非税收入项目划转后,费种征缴要素没有明确的政策依据,而申报期限、缴费期限等要素在金三系统费种认定中又是必选项。二是系统设置不合理。通过逐项查看金三系统中费种认定要素选项,发现存在自动设置错误的情况,前台人员容易默认自动设置而疏忽修改。三是培训指导不到位。税费“同培训、同宣传、同辅导”的理念仍需强化落实,前台人员对费种基础知识了解少,加之缺少明确的规范指南作为参考,导致费种认定时认识混乱、操作随意。
三、督导整改规范,健全长效机制
(一)明晰清单,集中整改。根据5个费种7类待整改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条整改建议。采取“集中-分散-集中”的闭环式整改模式,加强整改。一是市局导出存量非税认定信息,对照认定标准,筛选出分县区异常信息清单;二是下发异常信息数据,规定集中整改的时间节点;三是各县区办税厅与管理分局加强协作配合,集中整改,并将落实情况形成报告及时上报市局;四是市局再次导出存量非税认定信息,对照认定标准“回头看”。
(二)统一标准,健全机制。全面梳理各费种有关政策,汇总各费种征收要素,积极主动沟通原征缴部门,通过沿袭历史行规、借鉴外地经验做法、遵从缴费习惯等方式,立足**实际,按照税费共治理念,建立健全系统内统一标准的费种认定规范体系,总结制作《“一费一册”征管要素简易手册》,指导全市“一把尺子”统一规范地认定各费种要素。
(三)强化培训,严格考核。强化对非税收入工作岗位相关人员,特别是前台操作人员的系统培训,全面提升岗位人员非税收入业务水平和操作能力,从根源上杜绝因政策掌握不熟造成的错误。健全非税收入考核机制,依据统一规范的费种认定标准,对增量非税费种认定信息,定期进行跟踪分析、监督,对增量异常信息纳入绩效考核,以考核压力提升工作动力,促进非税费种认定工作水平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