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法院:负责指导做好在审理涉及流动人口的民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案件过程中发现的矛盾纠纷线索信息传递等工作,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化解工作。
2.市委组织部:负责指导流动人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选树流动人口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先进典型,配合有关职能单位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机制。
3.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宣传工作,加大对流动人口先进典型的宣传,配合相关职能单位做好法治、安全防范宣传。
4.市委政法委(市综治中心):负责指导基层全科网格参与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开展流动人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提升基层流动人口综合治理工作能力;参与流动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5.市委编办:负责指导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有关机构编制工作。
6.市信访局:负责指导做好涉及流动人口矛盾纠纷的线索排查、信息传递、化解等工作。
7.市发展改革委:参与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政策的研究制定;根据相关部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工作需求,研究纳入相关建设计划,统筹安排建设投资。
8.市教育局:负责指导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管理工作,完善随迁子女积分量化入学政策;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配合有关单位探索积分制管理的其他公共服务政策。
9.市公安局(市流管中心):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新型居住证制度;指导督促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措施落实;参与建立流动人口基础信息库,做好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应用等工作;参与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政策的研究制定;协同有关职能单位拓展居住证积分应用,做好流动人口集聚场所、区域的治安整治,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0.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加强流动人口社会组织指导监管;配合加强社区流动人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