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返回首页
某法院建立“双向约谈”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字数:1445 字 浏览:1492次 下载:0次
== 本文免费阅读 ==

  为畅通与党员干部交流渠道,更好地听取意见建议,及时了解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根据*《关于建立“双向约谈”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就在全院建立“双向约谈”工作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约谈对象
  “双向约谈”是指院领导和政工部门接受党员干部约谈和主动约谈党员干部的一项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约谈对象为全院党员干部。
  在约谈时,根据情况,重点约谈法院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科级审判员、新提拔交流干部、刚退下来和即将退下来的干部、后备干部、同一职级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默默无闻埋头苦干的干部、竞争上岗落选干部、个人和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的干部、思想情绪有波动的干部、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干部、年度考核位次较低的法院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
  二、开展“双向约谈”工作的方式和内容
  1、接受约谈。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向约谈对象发放《关于开展“双向约谈”工作的一封信》,公布接受约谈的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等,确保每一名约谈对象都知晓约谈的渠道。明确约谈工作人员,及时接收约谈信息,规范约谈登记。约谈工作人员要在收到约谈信息当天向被约谈的领导同志报告,三个工作日内向约谈申请人反馈谈话时间和地点。被约谈的领导同志一般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与约谈对象谈话,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约谈或不约谈的,要及时向约谈对象作出说明。鼓励广大党员干部通过约谈渠道反映思想上的困惑、工作上的想法、生活上的难处等个人诉求,以及对本院工作和政工部门的意见建议等。
  2、主动约谈。一般情况下,院长约谈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分工,约谈分管庭室干部,并可根据院长委托约谈有关干部;政治处主任可以约谈中层副职以下干部。采取请约谈对象进门谈、上门约谈、电话和网络约谈等多种方式,主动约谈党员干部。
  3、务求约谈实效。对约谈对象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能够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答复;对与政策规定不符的诉求,要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工作;其他不能当场答复且需要办理的事项,要根据职能分工及时交办或协调办理,责任部门一般在一个月内答复。对通过约谈发现和掌握的一些普遍性、苗头性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和归纳,研究提出对策措施,更好地改进提升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双向约谈”工作经常化、规范化
  开展“双向约谈”工作是院领导及政工部门与党员干部交流思想、沟通工作、增进理解、相互促进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的有效载体。一是落实责任制。“双向约谈”工作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设立“双向约谈”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处,由政治处具体负责“双向约谈”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登记,建立约谈工作事项台账,认真登记备案,对约谈对象反应的问题定期梳理分析,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二是注重约谈效果。在约谈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务求实效,有的放失、解决问题;坚持以人为本、用心倾听,真诚交流、以理服人。三是坚持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坚持把“双向约谈”与党建工作、审判工作、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诫勉谈话等制度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双向约谈”,进一步增强法院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激发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的热情,为服务*建设、推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组织保障。
  如果约谈对象直接与院领导约谈,或者院领导直接与约谈对象约谈,约谈结束后,约谈人或被约谈人及时将约谈情况反馈政治处。院领导可以参照本《意见》,主动约谈本部门干部或接受本部门干部约谈,建立约谈台账并将约谈情况及时报政治处。

没有找到想要的文档没关系,可以——原创定制
如果不想充值,也可以——以稿换稿
温馨提示:
1、本站立足于原创,非会员单篇售价50元起,是本站注册会员,有足够的积分,作品会员价多少就扣减多少;
2、充值起点50元,多充不限;本着自愿的原则,充值不可退款或提现;如不想充值,可拿自己的最新原创作品交换;
3、无忧只搭建平台,制定稿件上传和下载规则,其他由上传人和下载人自愿进行,无忧不对稿件内容和质量负责;
4、无忧不保证平台稿件永久留存,请下载用户自行及时保留;
5、本站文章均为原创投稿,仅供下载参考,拒绝任何形式转载,侵权必究。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