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税务局牢固树立“税费皆重”理念,深入贯彻省局***局长“四个有人管”要求,借鉴兄弟单位经验,聚焦社保费争议纠纷处理难点,推动构建多元争议调处体系,探索出了一条政府主导、部门协作、联合共治的社保费争议调处新路子。自社会保险费划转税务征收后,共调解处理*件企业社保争议、*件居民社保争议。*月**日,**市**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某企业关于撤销**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的诉讼请求,全省税务系统社会保险费行政诉讼“第一案”以**区税务局一审胜诉告终。
一、精诚共治,多元调解聚合力
落实“税费共治”理念,在政府主导下,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管理优势,形成社保费争议多元调处合力,有效提高争议调处效率,保障了参保人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是建立社保争议多元调解中心,精诚共治局面突显。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和兄弟单位成功试点经验,积极协调工会、人社、医保、法院、信访、司法等部门,共建“社保争议多元调解中心”。该调解中心设在区人社部门,与工会原有的法律援助中心、职工服务中心形成合力,集诉讼服务、纠纷调解、联合接访、劳资调裁、法律服务于一体,对于人社、医保、税务部门难以单独有效解决的重大争议问题,集中研讨、集体决策。工会部门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优势,与“社保争议多元调解中心”成员单位开展事前合理的情绪疏导,提前介入化解矛盾;人社、医保部门负责对劳动关系、欠缴主体和缴费金额等进行确认;税务部门负责调查掌握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情况,并将社会保险费征缴到位;法院、司法部门负责做好执行程序与法律咨询等工作;信访部门负责通过信访联席会议等机制协调相关镇(街道)或其他部门,并对议定事项组织联合督查,确保工作落实。通过建立多元调解中心,有效解决同一争议“多头跑”问题,实现矛盾纠纷进“一扇门”解决,有效防范和多元化解社保征缴争议。
二是推行“1+3+N”专项机制,争议案件全面覆盖。以“社保争议多元调解中心”为一个争议调处指挥中心,发挥中枢作用,整合部门资源力量、规范调解工作流程、强化过程监督考核,实现投诉争议案件“一窗受理、集成调解”,协调各职能部门联合会商研判,共同制定解决方案,凝聚回应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大合力”。依托“法律援助中心”“职工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员工作室”三个平台,推动实现先行调解、诉调对接、诉中调处“三同步”。配置“N名网格调解员”,网格调解员由各部门业务骨干、公职律师和基层网格员组成,受理投诉争议案件,负责案件跟踪服务,发挥调解员“神经末梢”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最前端。
三是“税务+融合”网格化管理,调解体系落地见效。主动把税务社保征缴工作纳入政府网格化治理的“大盘子”,依托政府建立的区、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调解争议职能“触角”延伸至基层一线和居民家门口。区级层面:将税务社保争议调解工作纳入工会、人社、法院、司法等部门建立的职工维权协商共治机制中,区税务局定期派人进驻,充实区级网格调解员,统筹推进社保费争议案件处理工作。镇(街道)层面:由各税务所管理员、镇(街道)社保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建镇(街道)层面的网格调解员,实施争议案件属地化管理,建立起联防联调屏障。村居(社区)层面:发挥居民社保代办员(网格员)在争议调解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建立“调防结合、一对一”调处机制,通过政策上门、服务入户、沟通协商等服务举措,及时发现矛盾苗头,第一时间启动调处机制,量身制定处置措施,力争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三级调解网格员各自对相应的层级负责,对于争议较大、情况复杂的案件进行动态监控,及时汇总上报区“社保争议多元调解中心”联合处置,实现服务下沉到一线,矛盾化解在基层。
二、多措并举,靶向施策化风险
社会保险费涉及部门多,缴费链条长,相关争议案件矛盾复杂,**区税务局坚持将风险防范在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多措并举,精准施策,着力破解社保争议调解堵点、难点、痛点问题。
一是调防结合,源头控管。在争议纠纷处理过程中,本着“调防结合、调解优先、化解矛盾”原则,提高争议案件的预防、预警能力,畅通预防、调解、跟进服务通道。通过约见双方当事人,告知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在充分吸纳双方当事人、相关单位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精准施策提出初步处理方案,并在按照法定程序下达执法文书前,通过讲政策、摆道理等非强制性调解举措,引导用人单位主动履行缴费义务,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减少强制缴费和诉讼案件。同时对涉及到群体性上访投诉和欠费金额巨大的案件,及时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防范和避免引发负面舆情。
二是部门联动,同向发力。健全完善争议调解联动机制,做到分工负责与联合调解相结合,实现信息联通、纠纷联排、力量联动、矛盾联调,深入研究社保费征缴过程中的“疑难杂症”,聚焦争议点,找准突破口,对症下药化解矛盾。通过“精准滴灌”式政策辅导,开展线下“一对一”专项辅导和线上“云互动”问题答疑,及时接受社保费政策咨询,快速响应缴费人问题需求,确保社保费政策解释清楚到位,问题解答及时准确。依托政务信息网、鲁税通、微信、钉钉税企交流群等平台开设社保费“云课堂”,宣传企业社保费相关政策,强化企业自觉缴纳职工社保费的意识。集合部门专业优势,对12345、12366、信访等热线工单及时研究,快速答复,提升热线问题办理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是刚柔相济,法理相融。对经过调解程序后仍然无果的争议案件,先行下达《社会保险费征缴事项通知书》,向双方当事人讲透政策、讲清事理、讲明情理,告知不履行缴费义务的后果,经告知后仍未履行缴费义务,依法下达《社会保险费责令限期缴纳通知书》《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书》等书面文书进行催告催缴,对逾期仍未履行缴费义务的,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并移交法院。建立投诉争议案件的处理工作台账,按照时间节点对表销号,全程跟踪,闭环跟进,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积极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方面的桥梁纽带作用,集合各单位业务骨干,聘请专家教授、公职律师,组建“调解专家团队”,坚持柔性调解先行,法律刚性托底,从法律、制度、程序等角度对争议案件进行研判分析,打通社保争议案件解决“最后一公里”,引导用人单位积极履行法律义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聚焦民生,社保征缴提质效
为着力解决当前税务“非全责”征缴模式下存在的问题,**区税务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和构建便民高效征管体制上持续发力。
一是提升法治素养,培育社保费专业人才梯队。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快培养数量、规模、层次与税费征管相匹配的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立足提升法治素养和征缴能力,制定学习培训方案计划,定期组织税务干部加强社会保险费法律政策和业务学习。同时,聘请兼职教师、法律顾问等进行专题授课指导,联合人社、医保、法院等部门开展跨部门法律政策与业务培训,努力培养一批精通社会保险费法律政策和征缴知识的骨干人才,确保社会保险费各项政策和管理服务措施有效落实落地。
二是聚焦问题短板,规范社保费征管流程及执法文书。认真贯彻落实省局胡苏华局长关于“牢固树立‘税费皆重’理念,借鉴税收征管‘一户式’管理机制,推进信息共享、集成融合,探索形成规范的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流程”的指示要求,积极推进社保征缴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针对当前社会保险费欠费缴费流程与执法文书不够统一规范、存在执法风险隐患等问题,深入研究社保费征缴与税收征管的异同点,全面梳理现行社保费征缴工作流程及相关文书,立足征缴实践排查分析社保费征缴流程及文书可能存在的瑕疵与风险,积极探索,逐步形成一套规范、完整的征缴流程和执法文书。
三是完善跟踪服务,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联合人社、医保、法院等部门梳理完善社保征缴争议的立案、联调、司法确认、调裁对接等纠纷化解闭环链条,加强案件跟踪服务。建立“分工协作、台账管理、跟踪督办”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社保费征缴争议统一受理、集中处置、结果告知,让诉求反映、争议处置“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有效降低争议处置成本,减轻缴费人负担,进一步提高缴费人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