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管 集中整治
全面加强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工作
XX市社会组织现已达到X家,其中,社会团体X家,民办非企业单位X家,中介机构X家。近年来,我们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高度重视社会组织行为的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社会组织的规范化管理,促进了全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的发展。
一、健全机制,为执法监管提供组织保证
社会组织在整合社区资源,拓展服务领域,扩大就业渠道,活跃群众文化生活,提高群众的公益意识,缓解政府公共服务功能不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职能的调整和形势的发展,在行政执法方面,如何认清形势定好位,认真履行好职能,是民管部门面临的现实问题。围绕行政执法监察,我们在三个层面上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执法机制。
一是健全领导机制。XXX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调整了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重大问题,市主要领导都亲自过问。去年,在市委书记提议下,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在原民管局的基础上,成立了XX市民间组织和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局,升格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X人,实行人员、财务独立管理,为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是完善内部机制。民管局下设登记管理科、执法监察科、财务科、办公室,配备X名行政执法人员,加强了监管力度。为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我们组织全局人员认真学习社会组织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提高了大家的执法水平和行政能力。在全省执法资格考试中,X名人员全部取得了省政府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资格证书。同时,将执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在资金、装备、设施和车辆等方面给予了有力的经济保障。
三是建立社会机制。在执法查处活动中,注重与各主管部门的协调,及时互通信息,明确责任,各负其责。经常召开联席会议,研究社会组织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社会组织特别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逐渐形成了领导重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完善制度,强化社会组织管理的长效机制
我们重点抓了7项制度建设:
一是登记管理制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社会团体登记规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规程》,对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工作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防止了不作为和执法不当现象的发生。
二是现场勘察制度。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申请人成立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报齐相关材料后,均派人到该单位现场考察,看办公场所是否符合条件,所报材料内容是否真实,内部人员是否有不同意见。在年检时,对重点单位,派人上门进行检查,确保年检质量。
三是民主监督制度。严格履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察职能,新成立社团的最后一次筹备会议、社团成立大会、社团理事会换届选举、通过会费标准等社团的重要活动,均履行职责,派人参加监督。
四是年度检查制度。对社会组织的办公场所、人员配备、日常工作、财务管理、会员管理、依法换届等项目制定具体标准,突出重点进行年检。对年检不合格的,令其限期整改;对不参加年检的,依据《条例》规定予以注销或撤销登记。
五是财务审计制度。结合年检,会同财政部门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查,重点检查票据的开具、取得、保管和缴销等,检查有无涂改、转让、伪造票据,检查有无独立的帐户和专(兼)职会计工作人员,检查是否存在乱收费现象,检查各项开支管理是否规范合理等。同时,会同市监察局、财政局出台了社会团体会费和票据管理规定,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由民管局从财政局统一购买,各社会团体到民管局统一购领和缴销,方便了对社会团体执法工作的开展。
六是法律文书制度。制订了XX市民管局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结案审批表、年检处罚送达书等法律文书,不仅规范了查处、处罚、听证、强制执行等环节,而且使当事人明确了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促进了社会组织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七是依法查处制度。对应当查处的社会组织违规违法行为,执行主动执法程序,严格按照告知身份、立案、调查取证、审批、定案、送达、听证、执行、结案等程序运作。今年以来,我们依法查处非法社会组织12个,查处违法行为10多起,依法撤销和注销社会组织6个,净化了社会组织队伍。
三、突出重点,依法开展集中整治
去年以来,在搞好日常管理的同时,我们有针对性的开展了3次大规模的集中整治行动,收到了较好效果。
一是集中治理政社不分。从去年调账检查的27个单位看,社会团体、中介机构与行政部门未脱钩的比例较大,这些社会组织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收费、乱收费问题比较普遍。为此,我们会同监察、财政、工商、税务等七部门,对全市的社会团体和中介机构与行政部门脱钩问题进行集中检查和清理整顿。对未脱钩的社会组织,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均下发《监察通知书》,限期纠正存在的问题。经过督促整改,目前,全市社会组织基本实现了财务独立,资产自主管理。为防止乱收费行为的发生,规定社团召开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制定会费标准,必须事先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登记管理机关派人对表决过程进行监督。会费表决通过后,在30日内填写《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表》,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会费收取统一使用由民管局提供的会费票据,票据由民管局统一到财政局购领、结报、核销。经过清理整顿,政社不分及其乱收费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二是集中清理非法社会组织。之前,我市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只有X家,还有相当一部分未注册登记,纳入正常管理。在市政府支持下,从去年11月下旬到12月底,通过集中复查,全市又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X家,对不注册登记擅自开展活动的依法予以取缔。通过这一集中行动,依法建立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统一归口管理体制,清理了非法社会组织,净化了社会环境。
三是集中开展自律诚信创建活动。近年来,我们按照上级部署,在全市广泛深入开展了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和诚信创建活动,内容包括:1、依法、按章程开展活动,建立和完善组织建设、民主决策机制建设等内容,达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目的;2、按时进行年检;3、积极开展以提供优质服务、真情回报社会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推行服务承诺制;4、依法建立财务制度,严格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非赢利性;5、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接受社会的查询和监督;等等。
活动开展以来,通过公开评比,表彰了X家诚信单位,并进行了大力宣传。同时,活动期间,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对自律性差,不讲诚信,群众反映的欺诈行为,经调查属实的,都进行了严肃处理。我们还将这一活动推广延伸到行业性社团,扩展了活动面,收到良好效果。个体私营协会每年开展了百家文明诚信民营企业和百家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表彰活动。房地产开发协会配合政府部门展开诚信活动,禁止房地产商人为炒作,让群众买上“放心房”。还有许多协会在自律诚信活动中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社会组织执法监察是社会组织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虽然我市在这些方面进行了一些积极探索并取得一定成效,但和许多县市区相比仍有很大差距。下步,我们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本次会议为动力,借鉴学习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做好社会组织的执法监察工作,确保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