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及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规范集团及所属企业购买、使用及处置国有资产的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障和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从集团及所属企业的实际出发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资产,是指集团及所属企业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包括国家划拨的资产,集团及所属企业运用国有资产进行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形成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条 集团及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由集团负责监督管理,所属企业占有和使用的管理体制。集团做为所属企业的出资人,要依法履行保护和管理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的职责,确保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科学配置、有效利用和安全完整。
第四条 集团及所属企业建立“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资产管理体系,明确国有资产管理专职机构,落实专职管理人员,做好本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 集团及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以实现全集团资产资源配置和整合的最优化。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管理职责
第六条 集团负责对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由集团资产管理部具体负责全集团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股东市国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