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婚丧嫁娶管理工作,推行移风易俗,遏制婚丧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陋习,按照“政府引导、群众参与、文明节俭、务求实效”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适用于全市城乡居民举办的婚礼、葬礼活动。
第三条 提倡婚事新办
(一)自觉抵制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反对铺张浪费、借机敛财。合理控制人情往来,不滥发请柬,严格控制婚礼规模,不设豪华宴席,不用豪华车队,不采取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办酒席的桌数、菜品、烟酒价格、每桌费用以及车队规模根据本地红白理事会具体规定执行。
(二)倡导举行集体婚礼、纪念式婚礼、家庭婚礼、旅游结婚等新式结婚仪式,自觉抵制盲从攀比和不良习气。
第四条 提倡丧事简办
(一)大力提倡厚养薄葬,推进文明节俭治丧,严格控制治丧规模,简化治丧程序,缩短治丧时间。
(二)倡导文明殡葬。不搭设灵棚、不搞封建迷信、不请鼓乐队、不举办酒席、不请歌舞戏班、不搞文艺活动,坚决杜绝殡葬活动讲排场,形成人员、车辆聚集,甚至影响群众正常生活,本村(居)红白理事会要制定标准,形成村规民约,严格管理,倡树新风尚。
(三)严格殡葬管理。不乱埋乱葬,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严禁骨灰装棺再葬。提倡骨灰深埋不留坟头,提倡花坛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提倡骨灰放入骨灰堂、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鼓励群众使用可降解容器或骨灰撒散等不保留骨灰的新型安葬方式。
第五条 实行报备制度。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实行婚丧事报备制度。婚事应提前三天、丧事当天向村(居)委会进行报备。由村(居)委会向所在乡镇(街道)进行备案。机关、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