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xx国税诚信服务品牌建设,更好地支持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我局在坚持行之有效的首问负责制、局长值班制度、限时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服务举措的基础上,根据纳税人的需求,积极探索创新,新推出如下提升税收诚信服务措施和承诺:
1. 新办企业“一站式”服务:税务登记窗口将纳税人需要申请、审批的有关事项一次性综合告知;纳税人根据自己实际,对拟办事项一次性提出申请;办税服务厅窗口“一窗式”综合受理;需要实地调查的,实行合理简并,一次下户;对资料准确齐全的涉税事项,一次性审批办结或限时办结。其中申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全部手续,承诺在3个工作日内办完。
2.重大项目“直通车”服务:对列入区级重大产业储备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以及注册资本在xx万元以上的新办企业,采取定人、定岗、定责的定点互动方式,超前参与至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筹建阶段,在政策解读、涉税审批、办税辅导、风险预警等方面,提供最快捷周到的税收服务。
3.重点企业调研服务:建立重点税源企业服务性调研制度,区局领导每年必须深入一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开展生产经营和税负情况调查分析,宣传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帮助纳税人规范财务核算,防止和规避涉税违法风险,提出管理性建议,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4.网上办税快捷服务:为纳税人提供开通网上远程报税系统,积极推广网上申报和网上认证系统,实现足不出户办理申报、认证、报税事宜。
5.政务公开“阳光”服务:①完善网上政务公开栏目,公开纳税人权利和义务;②实施“网送税法”建立QQ群,对纳税人的网上提问、咨询等问题及时做出答复或给出回音;③建立区局税收政策宣传咨询解读日制度,每月组织一次税收法律法规专题培训,解读国家重大税收政策调整;④开办好纳税人学校,定期组织税收业务培训。
6.诚信纳税优惠服务:对全市A级纳税信誉等级纳税人,除专项、专案检查及金税协查外,两年内可免予税务检查;同时,保证发票供应量,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购发票每次领购的审批手续。
7.简化审批就近服务:xx年起,所有生产型企业出口货物退税审批权由区级国税机关负责审批;除《企业所得税减免管理办法》规定必须由省辖市局保留的审批权限外,企业所得税减免审批权限全部由区级国税机关负责审批。
8.精简报表“减负”服务:着力解决纳税人重复报送资料问题,对已存入税收管理信息系统、按照“一户式”电子档案管理的各类基础信息,在纳税人办理登记、认定、申报、审批等各类涉税事项时,不得要求纳税人重复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税务机关在开展税收分析、调查时,不得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财务报表和涉税信息。
9.重申“三条铁纪”:①禁止国税干部收受纳税人的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 ②禁止国税干部参与涉税中介代理谋取利益;③禁止国税干部在办税服务中刁难纳税人。每年四季度,区局召开纳税人述评会议,由税收管理员向纳税人述勤述廉、请纳税人评勤评廉。
10.监管收费维权服务:除税务登记费和发票工本费视同税款收缴管理外,国税机关的其他所有报表资料均免费向纳税人提供。
以上措施和承诺,是我们提升优质服务的标准,请您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监督电话: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