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专题深刻阐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性和真理性、人民性和实践性、开放性和时代性,对于我们深刻把握准确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具有重大意义。下面,本人围绕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结合研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谈几点感悟和体会,不足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坚持系统思维。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立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把生态文明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方略,把绿色纳入新发展理念,把污染防治纳入“三大攻坚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作为生态环保领域的一线“战斗员”,我们要在系统学上下功夫,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系统完整学习生态文明思想,精准科学掌握总体思路、重大原则、目标任务、建设路径等,深入把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要在系统悟上下功夫。系统完整准确理解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一系列具有原创性、时代性、指导性的重大思想观点,做到知其言,更知其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要在贯通用上下功夫,坚持全面联系理念,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同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等贯通起来,准确把握相互之间的逻辑联系,更加全面、深入、准确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坚持民生思维。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也积累了大量生态环境问题。一段时间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成为民生之患、民心之痛。我市作为一个资源型工业发展城市,从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情况来看,生态环境历史欠账多依然是无法回避的现实。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品质的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在群众生活幸福指数中的地位不断凸显,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了群众广泛关注的“高频词”,由此引发的环境问题也最容易引起群众曝光和不满。作为生态环保执法部门,我们必须坚持“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理念,树牢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思想,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发扬“工匠精神”,以绣花功夫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让老百姓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食物。
坚持实践思维。理论是实践的先导。再科学的理论不指导实践、不推动落实,就会失去生命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一个指导实践的科学体系,是谋划生态文明建设的总方针、总依据、总要求,我们要必须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立足我市实际,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确保问题见底清仓;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和固废治理战,深入打好农村环境整治战,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跨区域生态环境违法违规事件,共保生态环境安全,真正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建设的生动实践,转化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自觉行动和工作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我们将坚持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之“矢”去射新时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之“的”,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不断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