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完成全县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确保全县政治经济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省、市专项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现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做好群众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切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顺利完成全县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营造良好的政治、社会环境,促进全县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以优异的工作实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通过部门、乡镇(街道)和学校联动,平稳、有序推进我县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顺利达到市定目标。
三、工作内容
1.对于不理解、不支持我县开展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到学校和上级部门上访的,要加强政策解释和引导。
2.对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有关诉求的,要及时加以答复,妥善处理。
3.对于扰乱、妨碍工作人员进校、进村、入户开展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相关政策宣传和分流劝返工作的,要积极进行劝导。
4.对于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工作中出现的舆情,要及时加以关注和化解。
5.对于不听劝阻、无理纠缠、阻碍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进程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四、工作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县有关部门按照业务管理职责和范围要求,做好相应的信访接待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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