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委、党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X会议精神,推动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基层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推进成效,决定在坚持好“三会一课”的基础上,在全县基层党组织建立“党员集中活动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所有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与所在党支部集中活动。长年患病卧床、年长行动不便及长期在外务工、学习,确实不能参加的,在向党支部申请并得到批准后不做学习次数要求,但应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参与党员活动。党支部要将这部分党员名单及缺席原因上报上级党委,并在每次活动后以适当形式告知党员活动内容和情况。
二、活动时间
党员集中活动日应当于每月第X周周X开展,具体时间由各基层党组织视工作开展和党员具体情况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如因中心工作、节假日等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开展的,将推迟原因及拟调整日期报上级党委同意后自行组织。
三、活动组织
(一)前期准备
(二)组织实施每月第一周周一,各党工委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本月活动主题。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议,根据活动主题设计活动方式、商讨活动内容,为活动开展做好准备。
各党支部围绕当月主题,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党员集中活动。活动应当充分考虑党员文化水平、理解能力、关注焦点,力争在确保思想性的同时兼顾实效性和趣味性,创新党员活动形式,增强对党员的吸引力。
1、进行集中思想教育。可采取学习党章党史系列讲话、组织专题讲座、开展组织生活会、过“政治生日”、党委书记讲党课、观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