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逐步健全,一方面使生育人口由无政府状态逐步走上按计划生育、按政策生育的发展道路,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人口和计划生育进入低生育水平发展时期。另一方面,在人口和计划生育遵循自身规律发展过程中,难免不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人口计生工作同样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很多新情况、新问题亟待研究并加以解决。
一、贯彻实施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取得的成效
在贯彻实施人口计生法律法规过程中,我局以普法宣传为先导,以目标管理为抓手,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核心,以队伍建设和加大投入为保障,通过不断强化措施,攻坚破难,真抓实干,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基层基础更加夯实,人口出生率连续21年控制在市下控制指标以内,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
(一)普法先行,宣传倡导,宣传氛围更加浓厚。人口计生系统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中央决定)作为促进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深入开展县、乡、村三级联动普法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社会氛围。一是充分利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条例等颁布实施日的有利时间,认真组织声势大、形式多、范围广的宣传活动。二是每年的“7·11”世界人口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纪念日,组织县、乡两级的集中宣传和送法下乡等活动。三是党政重视,把贯彻执行计划生育“一法三规”和省条例与中央决定紧密结合起来,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与部门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全县每个乡镇党委政府每年专题研究人口计生工作就多达五次以上。四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子显示屏、报纸、文艺演出、宣传车、公开栏、标语、人口学校、知识竞赛等多种传媒展开形式多样的宣传,形成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五是县、乡计生部门自制宣传资料、宣传手册,把普及法律与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知识的宣传紧密结合起来。六是重点抓好计划生育执法干部队伍的学法普法工作。通过专题培训,执法资格认证等途径,强化法制教育,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二)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坚持把人口问题作为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紧抓不放,健全和完善计生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免费技术服务等各项配套利益导向政策措施,县级计生“三结合”帮扶、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相关部门还出台了许多的优先、优惠、优待政策措施。强力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建立和完善了横到边、纵到底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县、乡、村三级逐级签订责任书,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三)落实责任、强化监控,基层基础更加夯实。近年来,县、乡两级以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来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以严明的工作纪律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建立健全了省、市级计划生育统计监测点,启动了全国阳光计生统计先进县及全员人员信息采集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出台了计生统计错、漏、瞒报责任追究制,推行了组级信息员报告制度和基层统计“一册通”管理。县、乡纪检、监察、目标督查部门加大督查、监管工作力度,督促人口计生系统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七不准”、“十禁止”,严格遵守“两个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检查考评工作纪律),对乡、村工作进行分类指导,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四)统筹兼顾,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机制更加完善。按照人口计生“一法三规”和省条例的要求,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组织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不断开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格局。一是明确了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定期通报、双向协管和会议协调制度,整合部门资源,加强工作沟通和信息交流。二是明确了相关部门做好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职责,在流动人口管理、“三结合”帮扶、治理“三非”等重点难点上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三是每年都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履行和完成情况组织检查考核,年终评先评优,奖惩兑现。
(五)严格执法,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更加规范。认真落实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各项要求,在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上下功夫。一是强化计生干部队伍的法制培训。把抓队伍建设作为依法行政的关键环节,每年举办一次以上的行政执法培训,邀请县法院、市人口计生委政法处专家讲授人口计生政策法规知识和典型案例剖析,提高执法水平。二是规范行政行为,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清理自查和便民维权工作,纠正基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不合法现象,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将社抚费征收工作纳入党政目标考核内容,在全县开展了对历年违法生育人员的清理,并依据省条例作出处理,有效遏制了违法生育行为。四是推行政务公开。县、乡、村三级设立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栏,开通“阳光计生”政务热线,将生育政策、节育政策、办证程序、收费标准、举报电话等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五是认真做好计划生育信访工作。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的时限和程序认真办理群众计划生育信访诉求事项。立案率、结案率均达100%,人口计生系统无人进京、到省、赴蓉上访。
(六)攻坚克难,求真务实,人口计生工作特色彰显。各乡镇和县级部门以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切实改进工作;以治理整顿、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尽力攻坚克难;以政策推动、奖励扶助为依托,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一是把后进乡、村的转化工作作为年度工作重点,着力抓好后进转化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推升。二是把违法生育处理及社抚费征收、利益导向、村(社区)服务室建设、计生信息网络,队伍作风建设、流动人口管理、信访案件查处、出生性别比治理作为经常性抓手,分类指导与整体推进并重,依法行政与管理服务并举,着力突破“瓶颈”,狠抓特色亮点,先后打造了独生子女“三全保险”、农民集中居住区人口文化工程、基层群众自治、诚信计生等人口计生品牌。三是加大“两非”(非法B超鉴别性别、非法终止妊娠)和计划生育药器械市场整治,联合县公安局、卫生局、工商局、药监局、质监局等部门,对全县“性用品”市场假冒伪劣品、虚假广告、无证经营等进行清理整顿和查处,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值。四是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立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每年按省、市、县配套资金,通过委托金融机构代发方式全部发放到奖扶对象个人账户。同时,制定出台计划生育困难家庭优先优惠政策,并提供资金、技术、信息、劳务支持,每年受助对象家庭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加10%以上,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惠民计生”更加彰显。
(七)以人为本,构建网络,优质服务提升群众生活品质。近年来,贯穿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这条主线,以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为目标,按照“领导重视好、政策导向好、依法行政好、服务质量好、民主管理好、队伍作风好”标准,进一步健全了县、乡、村计生技术服务网络。县站(中心站)做到人员、房舍、设备“三配套”,全县90%以上的村(社区)建有计生服务室并达到“五个一”规范要求,社会公共服务功能得到强化。在此基础上,以县站为依托,村服务室为基础,全面启动全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项目、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已婚育龄妇女“三查一治”服务、再生育专家“一对一”优生指导,最大限度地满足了育龄群众生理、生殖健康需求。2010年以来,我县相继获得“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四川省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县”、“四川省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先进县”等称号。
二、当前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在部分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存在“三个认识不足”的问题,即对人口多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最基本、最重要的国情认识不足,对可持续发展战略中人口问题是关键认识不足,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认识不到位的集中表现:一是领导重视程度有所下降。各级党政领导的主要精力都集中到抓经济发展,不能辩证地看待人口与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未能落到实处,在个别地方人口计生工作陷入说起重要,做起次要的尴尬境地。二是对形势估计盲目乐观。计划生育取得低生育水平成果后,在部分领导干部、计生专干中滋生了盲目乐观、骄傲自满情绪,有“船到码头车到站”思想,对人口与计生面临的严骏形势缺少理性思考和正确判断。三是群众认识模糊。人口计生工作由行政制约向人为服务、由注意管理向利益导向转型过程中,在部分群众中造成生育政策放开了的模糊认识,现行政策与群众生育意愿的矛盾仍末得到真正缓解。
(二)发展不平衡。大邑县地处川西边沿,乡镇呈山、丘、坝颁布,由于经济、教育、文化发展上的差异,导致乡与乡、村与村计生工作上的较大反差,在好、中、差排序上出现两头小,中间大。部分乡、村计生基础工作较薄弱,工作被动滞后,产生“木桶效应”,直接影响到全县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队伍状况堪忧。一是队伍结构不合理。一方面文化程度偏低,有的村级专干甚至不识字、不会做帐;另一方面年龄偏大,主要凭经验办事。二是业务技能差,部分乡镇、村专干达不到相应的能力要求。三是责任感、使命感不强,少数乡、村专干不求上进,作风漂浮,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四是队伍不稳定,变动随意性大。由于人事管理上的原因,乡(镇)计生分管、专干变动随意,进出无序,难保干部队伍的稳定性和计生工作的连续性。五是待遇偏低。计生干部日夜增大的工作强度与相对不变的报酬,挫伤了工作积极性。
(四)创新意识不强。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已连续21年全面完成市上下达目标任务,一些同志就片面认为“现在计生工作不再难了”、“好搞了”,因而在思路上无新意,工作上“吃老本”,方法上按步就班,迈不出新的步子。
(五)行政执法难。违法生育处理难和社抚费征收难的问题比较突出,从我县近几年违法出生处理情况看,处理率达100%,但征收难度极大,造成“两难”的原因,一是基层计生行政执法人员责任心不强,有畏难情绪,不能理直气壮地行驶职能;二是违法生育处理和征收社抚费成本过高、效果不明显、以及执法风险大易引发矛盾纠纷;三是违法生育人员对计生法律法规的了解不够,履行能力因人而异,对其实施处理和兑现社抚费的难度较大;四是老办法不能用,新办法不管用。特定时期“拆房子、牵猪儿子”那套办法非常管用,但在倡导以人为本,构建和谐计生的今天,这些作法显然不能再用。随着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计生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又深感“无法”可用,新办法又不管用。
(六)流动人口管理难。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而伴随城镇化进程,城乡成年人口的区际流动呈直线上升趋势。近两年我县年平均流动人口多达7.1万余人,这部份人分布广泛,居无定处,流动频繁,户籍地人口计生部门对其孕情、育情不易掌控,造成流动人口异地违法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的难度和面临的挑战前所末有。
(七)经费投入不足。人口和计划生育是一项只有投入,没有产出的社会系统工程,县、乡的工作经费、免费技术服务经费以及奖励奖扶金仅靠政府财政投入远远不够,加之我县又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县,财力捉襟见肘,因而在人口计生经费投入上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三、应对措施
当前计生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是人口计生转型过程中遇到的暂时困难,既是挑战,更是机遇,解决这些问题应从以下着手:
(一)加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认真解决部分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存在的“三个认识不足”的问题,应重点突出了两点:首先是宣传领导、争取领导。抓好计划生育领导重视是关健,正是有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计划生育事业才保持了长盛不衰。县委、县政府将计划生育工作摆在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将计生工作会并入全县农村经济工作会一同召开,直接面对乡、村两级党委(支部)书记、部门主要领导,这种年复一年的宣传形式产生的效果非常好。其次拓展宣传形式,在重大活动中,县领导亲自参与宣传,作电视讲话。同时,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应主动介入宣传。如与《今日大邑》、县电视台签定宣传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期期有计划生育方面的内容,成为营造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氛围,使计生法律法规知识渗透到社会各层面。
(二)强化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和完善横到边、纵到底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体系,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强化目标督查力度,在全县形成党政负责、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工作格局。在目标管理上,应把重点放在目标督查上,争取县委、政府目督办,县纪检、监察局,县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定期督查计生工作,并将督查情况向全县通报,以督促各级各部门更好地履行各自承担的职责。
(三)加大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力度。将解决计生疑难问题作为突破口,创新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一是充实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力量,建设一支精干的行政执法工作队伍,专司全县违法生育的处理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二是健全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将行政执法工作目标量化,明确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及奖惩办法,实行责任捆绑、奖惩逗硬。三是建立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县司法局为计划生育政执法提供法律支持,县人民法院全力支持人口计生强制执行案件,县纪委、监察局及时受理各级计生部门提供的案件线索和信访举报案件,严肃查处涉及党员干部的违法生育行为。乡镇计生办每月按时向县人口计生局上报违法生育处理和征收社会抚养费情况并附带行政执法请求,县人口计生局及时介入并依法行驶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职能。
(四)狠抓基层、健全基层计生工作网络。一是切实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快后进乡、村的转化进度,促进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推进、平衡发展。应集中力量,定期重点对个别基础较差,排名靠后的乡(镇)村(社区)开展调研,剖析存在的问题,帮助其建立和完善帮扶促变的措施。二是加强计生干部队伍、技术服务队伍和群众队伍建设,提高“三支队伍”的整体素质。重视和加强对计生干部的业务培训,充实和调整计生队伍,使全县计生干部结构更加合理。认真抓好基层工作网络建设,加大计生工作经费投入,在全县逐步建立和完善基层计划生育行政管理网络、技术服务网络、宣传教育网络和群众工作网络。
(五)着力创新,打造人口计生工作特色亮点
1、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落实好“三项利益导向”政策、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民生工程。
2、丰富项目载体,完善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实施幸福家庭帮扶计划。
3、加强流动人口计生信息采集与交换,着力“一盘棋”,开展流动人口免费技术服务、贫困家庭帮扶,实施新市民健康倍增计划,推进流动人口计生服务均等化。
4、实施出生缺陷干预,深化“绿色通道”,开展特色、个性服务,拓展服务领域,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5、打造人口文化工程,深入开展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强化宣传教育,拓展“生命绿岛•心灵驿站”青少年人格健康工程,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6、严格依法行政,推进村(居)自治和诚信计生工作,深化全国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和全国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提升人口计生法治水平。
7、深化创先争优,推进省级人口计生全员信息采集机制创新试点,开展市级人口计生公民信息系统试点县工作,探索和建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集中居住区、新型社区(小区)服务管理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