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重要内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第二专题,荟萃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论述,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提供根本遵循。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肩负着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使命,要认真学习、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新的要求,旗帜鲜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在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上更加坚定坚决。
一、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坚决捍卫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最高原则
xx以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经验表明,越是强调党的全面领导,越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越是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越要强调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做到“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是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的首要任务,也是强化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要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推动强有力的政治建设,实现首要任务与根本任务的“叠加效应”,切实把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一要把握好政治监督与业务的关系。没有离开政治的业务,也没有离开业务的政治。政治监督就是审视党的政治建设情况,具体就是围绕捍卫执行、落实决策、履行责任、行使权力等情况进行监督,不能“越俎代庖”陷入具体业务中,防止政治监督变成业务督查或工作检查。要善于用政治视角发现问题,从学习看政治态度、从决策看政治立场、从落实看政治担当、从自律看政治品格,不能把事务性工作、一般性业务问题等同于政治问题,防止政治监督泛化简单化。二要把握好全面与重点的关系。开展政治监督,既要统筹兼顾、全面监督,更要抓住重点、靶向监督。在监督内容上,要聚焦“国之大者”,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尤其要持续深入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的监督,督促各部门单位经常对表对标、及时校准偏差、不折不扣落实。在监督对象上,要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发挥“头雁”作用引领“绝大多数”。在监督机制上,健全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建立工作闭环,采取动态跟踪、定期回访等方式,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确保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得到有力保证。
二、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推进反腐败,积极营造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政治生态
腐败问题是党面临的最大威胁,是政治生态的最大污染源。xx以来,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党内政治生态呈现新气象。但腐败存量尚未清底,腐败增量遏而未止,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依然突出。反腐败要防止变成“割韭菜”,必须一体推进“三不腐”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一要健全责任体系。一体履行好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推动完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使反腐败斗争同党的六大建设贯通协同起来,发挥政治监督、思想教育、组织管理、作风整治、纪律执行、制度完善在防治腐败中的重要作用,打好总体战。二要坚持系统施治。立足统筹做好“人”的挽救、改造、转化和觉悟,释放“惩”的震慑,发挥“治”的功能,筑牢“防”的堤坝,使“三不腐”相互促进、有机整合、一体贯通,打好高压震慑、建章立制、教育转化“组合拳”,增强腐败治理效能。三要净化政治土壤。深入分析研判政治生态状况,对系统性、区域性典型案件“复盘”,找准腐败的突出表现、易发环节、行为路径,坚决清除毒源,推动正本清源,以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三、紧盯重点领域深化专项整治,推动提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基层治理能力
专项整治切口小、发力准、效果好,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有效举措,也是加强基层治理的有力抓手。一要精准施治。自觉站在群众立场想问题、抓整治,注重从信访举报、社会舆情、监督检查、“微腐败”案件中综合研判基层治理问题,既要查找“行业病”,也要查找“单位病”,按照全面统筹部署、分级分类实施原则,制定整治工作年度计划,实行一行业一专项、一领域一方案,把解决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结合起来,力求改到位、治彻底、管长久。二要协同共治。监督不能替代监管。要坚守“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发挥专责监督、行业监管两种力量、双重作用,建立重大专项整治工作“双专班”、问题线索“双移交”机制,通过会商分析、联合检查、成果共享,促进监督监管合力攻坚,开门搞整治,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公示整治项目、通告整治进展、公布整治成果,让群众“阅卷”,参与到基层治理,感受到公平正义。三要长效常治。注重总结规律、深挖根源,把专项整治与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监督监管有机结合,做到一领域一整治一建议,督促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着力解决重点领域风腐交织问题。扎实开展“回头看”,重新打扫“战场”,对整改落实情况验收评估,坚决防止顽疾问题纠而不治、反弹回潮,切实发挥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
四、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监督格局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纪检监察“三项改革”是一个内在统一、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已由“夯基垒台、立柱架梁”、“全面推进、积厚成势”进入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阶段。一要贯通协同各类监督。坚持统分结合,推动机关、派驻、巡察横向联合具体化,拓展“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等方式,探索“室组地巡”联动监督、“巡审”联合监督,使各类监督优势充分释放、配合更加顺畅、质效持续提升。二要做实做细派驻监督。开展派驻监督既要见人、也要见事,把监督融入到干部队伍中、业务工作中,紧盯被监督单位政策制定、项目审批、工程建设、资金使用、选人用人、行业监管等重点环节,做到监督前置、嵌入监督,让监督“探头”作用更精准、更有效,推动净化部门政治生态、端正行业风气。三要系统集成内部监督。建立严密有力的内控机制,统筹发挥好委机关案管室、审理室、组织部、干部监督室、机关党总支等部门监督制衡作用,提升内部监督的整体性、协同性,对案件全流程管控,对人员全方位管理,让监督执纪执法权力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使纪检监察干部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h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