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用情把好“三关” 努力推动诉前检察建议落地有声
近年来,XX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最高检、市院公益诉讼工作部署,严把案件调查关、审查关、落实关,坚持以“质量为基”“效果为本”,推动诉前检察建议落地有声。先后X件案件被最高检、市院评为典型,X份检察建议被评为优秀。
一、抓实“调查关”,确保诉前监督标准化。
始终把调查核实作为诉前监督的基础,从源头上避免诉前检察建议“小题大作”“滥发”。
一是围绕党委重点工作深入调查。坚持公益诉讼推进与区委重点工作同拍共振。如聚焦临江河流域综合治理这一XX重点民生工程,开展水污染、固体废物、土壤污染等专项排查,依法发出诉前建议X件,助力全区水环境系统治理。区委主要领导肯定批示X次。
二是围绕公益保护规范调查。制定《常规案件调查核实证据指引》,推动调查提纲模板化、表格化,分领域作出证据指引,分类列明证据标准,以“侦查思维”和诉讼标准做实诉前证据收集工作。如办理的检验检疫诉前监督案中,走访群众X余户,制作询问笔录X份,调取书证、视听资料等X份。
三是围绕司法公信创新调查。率先在全国制定《关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公益诉讼调查核实办法》,邀请参与调查核实X件次,《检察日报》专版报道。率先在全国制定《行政公益诉讼告知程序办法》,对X件事实清楚、行政机关能够及时履职纠正的案件,以告知函方式督促整改,用最少的司法资源实现公益保护,赢得行政部门广泛认同。
二、抓好“审查关”,确保诉前建议精准化。
始终把案件审查作为诉前监督的关键,坚决杜绝诉前检察建议“乱发”。
一是诉前审查团队化作战。注重发挥集体智慧,严格落实诉前建议审批和上级院备案制度,全方位强化质检把控。建立承办检察官对诉前建议制发进行评估、提出意见,检察官联席会集体讨论等机制。由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检察长)对诉前监督必要性、合法性、说理性和监督方式逐级把关,对9件终结审查,有效避免“凑数案”。
二是文书说理融入“同理心”。积极构建良性检察公共关系,坚持对被监督单位履职情况客观公正评价。全面聚焦法定职责、未依法履职与公益受损事实的关联性等问题充分说理论证,努力做到法律适用恰当、文字逻辑严谨、建议操作可行、被监督者更易接受。如某企业污水直排诉前监督案中,文书说理不仅关注公益的保护,还充分考量行政机关履职实际和如何让企业更好“活下来”,把服务“六稳”“六保”政策要求落到实处,努力画出最大同心圆。
三是注重发挥一体化监督优势。牢树精品案件办理意识,对重大影响案件积极整合监督资源,借力上下一体化监督优势,确保监督更有力度。如在办理XX抗战阵亡将士及死难同胞纪念碑保护案中,得到最高检、市院分院专业指导,推动全区英雄纪念设施系统排查、维护,案件被最高检评为优秀。
三、抓牢“落实关”,确保诉前效果最大化。
始终把督促落实作为诉前监督的核心,努力推动诉前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
一是公开宣告促影响。坚持院领导带头公开听证公开宣告送达诉前建议,强化“面对面”送达,从“说事”到释法说理,增强建议“仪式感”,促使被监督单位加强重视力度,实现双贏多赢共赢。截至目前,院领导带头送达、宣告建议达X%,主持公开听证X件。
二是请示报告赢支持。加强向区委和人大请示报告,助推区委、人大分别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将行政机关配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办案工作纳入履职绩效考核。坚持不定期向区委、人大报告诉前建议整改落实情况,促使被监督单位整改更加规范到位。
三是跟进监督见实效。坚持把诉前解决问题作为办案目标,常态化推进“回头看”。加强与被监督单位协调,邀请代表委员等第三方共同把法律讲清楚,把道理讲明白,持续跟进整改落实情况,X件公益保护解决在诉前。对3件虚假整改、敷衍整改依法提起诉讼,坚决以“诉”的方式上好公益保护法治公开课。(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