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加强和改进县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促进议事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县委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县纪委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XX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各级纪委监委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从严从实加强县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XX提供纪律保障。
第三条:县纪委常委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必须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重大决策注重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意见,提高议事决策质量和水平。
第四条:县纪委常委会由县纪委全会选举产生,在县纪委全会闭会期间行使中共XX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权,对县委、市纪委和县纪委全会负责。
按照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的要求,县纪委常委会与县监委委务会集中决策、一体运行,坚持纪严于法、执纪执法贯通。
第二章 职责
第一条: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XXX精神,党章党规、相关法律法规,传达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大决策部署,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第二条:及时传达学习县委和上级纪委监委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