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xx
丙方:xx
乙方在xxxx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隐名拥有全部股权,由丙方担任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现乙方将该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给甲方所有,由甲方派出代表xx、xx担任合作公司股东。现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双方的转让及转让后的经营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款
乙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无偿将xxxx机电科技有限公司70%的股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在受让该公司的70%股权后分期投入人民币叁拾万元用于xxxx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的流动资金的使用。
第一期:于二Oxx年xx月xx日之前投入合作公司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第二期:于二Oxx年x月xx日之前投入合作公司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第二条 股权转让保证
乙方保证本合同转让给甲方的股权为乙方合法拥有,乙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乙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权或其他担保权,并免遭第三人的追索。否则,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需将公司现在的所有债权债务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甲方,如果因为乙方故意隐瞒债务,而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由此对甲方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甲方不承担转让前该公司的任何债务,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机电设备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电设备及配件、金属材料、仪器仪表、五金交电、汽车配件、建筑材料、塑料制品、日用百货的销售;机电设备的维修,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产品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礼仪服务,文化交流艺术活动策划(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第四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模式与利润分配及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