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推进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下简称“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提升理论武装工作实效,提高领导班子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XX党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制定本学习制度。
第二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研究谋划局重大工作的重要平台。局党委将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第三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第四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目标是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提高运用科学理论思维观察事物、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不断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推动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 党委中心组主要由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