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当事人:
甲方:xxx 身份证号码:
乙方:xx 身份证号码:
丙方:xx 身份证号码:
丁方:xxx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丁方是房屋的按份共有人,为维护友好的共有关系,经各方友好协商,依据《物权法》,订立如下共有人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乙丙丁各方共有的房屋座落于xx县xxxx街xxx号,建筑面积xxx平方,计人民币xxxxxxx元(大写)x佰x拾x万x仟x佰x拾元整。
二、房屋的出资方式
甲乙丙丁各方均以现金的方式出资,甲方出资人民币xxxxxx元(大写)x佰x拾x万x仟x佰x拾元整,乙方出资人民币xxxxxx元(大写)x佰x拾x万x仟x佰x拾元整,丙方出资人民币xxxxxx元(大写)x佰x拾x万x仟x佰x拾元整,丁方出资人民币xxxxxx元(大写)x佰x拾x万x仟x佰x拾元整,共计xxxxxxx元。
三、房屋共有方式。
房屋为按份共有,甲方占总份额的xx%,乙方占总份额的xx%,丙方占总份额的xx%,丁方占总份额的xx%。
四、房屋税费分担。
有关该房屋应分担的一切税费,按四方各占该房屋总份额的比例份额承担。
五、房屋负债、收益。
有关该房屋的债务、收益按四方各自占该房屋的份额承担、享有。
六、房屋产权。
有关该房屋的产权,由四方按出资的份额比例共同共有。有关产权证书由丁方办理,其余三方协助,所需费用按出资的份额比例承担。
七、房屋产权保护。
有关该房屋的产权,不经甲乙丙丁各方协商同意并书面签署同意书不得转让、变更。各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共有产权房屋的经营、管理、居住、出租、使用等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各方在共有产权房屋没有对外出租或者产权人任何一方在此经营、居住,由经营方或居住方,承担共有产权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包烧费、物业费等经营或居住所产生的费用。产权人任何一方在共有产权房屋单独经营,应给其他各方产权人相关费用,费用由各方共同协商,具体给付金额、给付时间、给付方式,应单独订立协议。
2、共有房屋产权人,共同拥有在此处房产居住的权利,产生费用由各方共同承担,居住房间由各方协商。如任一方产权人在此处居住,应承担房屋居住时的维修、装修费用,如对外出租或共同经营,需要装修或改造,应由各方共同出资,出资比例各占25%。
3、共有房屋产权人共同拥有此处房产的经营、管理权,共有产权房屋对外出租,所得收益分配,按照购买房屋出资比例,各得25%。任何一方产权人,不得将共有产权房屋擅自出租或私自无偿让第三人居住、使用。
4、如共有产权房屋转让,须经房屋共有产权人各方同意,并共同签字后,方可处置,所得收益各25%,房屋产权人一方拥有优先购买权,如经协商,房屋共有产权人一方全资收购此房产,应按照收购时间的市场评估价格出资购买,双方有义务共同办理转让等相关手续。共有房屋产权证件,由共有房屋产权人(姓名:xxx)代为保管,保管人不得私自将共有房屋进行抵押、转让等损害另一方产权人利益的事情。
5、在共有产权房屋经营、出租中,共有房屋产权人任何一方对外签订的出租合同,应视为有效,对外签订合同一方,有义务将房屋出租时间、价格收益等情况,通报另一房屋共有产权人,并将房屋出租费用按份给付其他共有房屋产权人。如共有产权房屋在经营、出租过程中,房屋共有产权人一方在外地、国外或需共同办理相关手续时,不能及时赶回,为避免利益损失,各方共有房屋产权人任何一方,可以书面委托第三人代为办理,委托第三人代理的法律文书,签订的协议,应视为房屋共有产权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6、房屋共有产权人的法定继承人,拥有对此处共有房产的继承权,共有房屋产权人任何一方如发生意外,一方房屋共有产权人有义务协助另一方房屋共有产权人,办理共有房屋的产权过户、继承等相关手续,此订立的协议继续发生法律效率,不影响此协议的继续有效执行。
7、共有房屋产权人如一方在此经营、居住,其他各方不在此经营、居住,任何一方产权人不得将共有产权房屋擅自出租或无偿让第三人居住、使用,必须经共有房屋产权人各方协商同意方可。
八、共有产权房屋争议解决方式
如在共有产权房屋经营、居住、出租、转让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因甲方、乙方、丙方因国家相关限购政策不能办理房产证姓名登记手续,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只能由丁方姓名登记,故立此协议。房屋及配套设施全部归甲乙丙丁各方共同拥有。
十、房屋共有协议书的效力
该协议一式伍份,共两页,十条。各方产权人签字有效,协议自各方共有产权房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一经签订,终身有效。此协议为不可撤销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