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新闻采编人员行为,使全体新闻工作人员恪守新闻真实性原则,有效防止和杜绝虚假新闻,维护广播电视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促进xx广播电视事业健康发展,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章 指导思想
第一条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第二条 加强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党的新闻宣传纪律的教育,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三条 加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努力掌握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市工作大局服务。
第四条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积极组织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职业道德准则》和xx集团《新闻宣传管理规定》,恪守清正廉洁、敬业奉献、诚实公正、团结协作、遵纪守法的职业道德。
第五条 努力改进新闻采访、编辑作风。新闻采编人员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紧密联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际,紧密联系火热的社会生活,紧密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真实反映时代精神,全面体现时代特色。
第二章 管理规范
第六条 实行新闻报道实名制,坚决杜绝虚假不实报道。所有广播电视新闻播出时均标明外采记者的姓名,地方台上送的新闻稿件也都按要求注明记者姓名。通过实名制,让采编人员切实对所采访的报道、制作的节目、撰写的文章负起责任。
第七条 记者应深入新闻现场采集第一手信息,保证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