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单位实际情况,经党政会议研究决定,聘请xxx同志为xxx单位、公司驾驶员。现本着合法、公平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合同如下:
一、本合同期限从20xx年x月xx日起至20xx年x月xx日止。
二、工资待遇:经党政领导研究,确定对受聘请人员给予固定工资xxxx元/月,固定周六周日加班补助xxx元/月。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按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和标准执行,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所统一缴纳。个人缴纳部分年底统一与财政所结账。
三、驾驶员必须服从领导,听从安排,忠于职守。每天坚持行车前、行车后的车辆检查、维修和保养,切实做到文明、礼貌行车,确保行车安全。合同期间不能私自毁约。
四、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准私自用车或将车交给他人驾驶,不准违章开车,如造成损失,驾驶员要承担相应责任。
五、受聘请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用人单位核实后,应立即终止合同:
1、严重违反党纪国法;2、以权谋私,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3、违反社会公德、道德品质败坏,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领导安排的。
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需付给对方违约金xxxx元。
七、未尽事宜,经用人单位、受聘请人员协商制定。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受聘请人员、用人单位、镇党政办、财政所各执一份。
受聘请人员(签章): 用人单位(签章):
二○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