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返回首页
某检察院“检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字数:4906 字 浏览:1410次 下载:1次
== 本文免费阅读 ==
  大家好,首先,欢迎各位领导莅临我院检查指导。下面,将我院检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向大家做如下汇报,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近年来,在省检察院的正确指导下,我院以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规范执法活动年为契机,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工作,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实践执法过程的检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和谐,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有效提升了我院执法办案的社会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体现了检务公开工作的现实价值。通过开展“一二三四五工程”(即:夯实一个基础,落实两个重点,实施三项创新,突出四大提升,实施五项宣传),促使我院的检务公开工作又迈上了新的台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在“一二三四五”工程的促进下,我院的执法办案质量保持了全市检察系统较高水平,对不捕案件、不诉案件,公安机关没有一起复议复核,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均做有罪判决。许多社会矛盾在检务公开过程中得到了有效化解,涉检信访问题从源头上得到了遏制。近三年来,实现了无进京正常访、无赴进京集体访、无信访积案的目标。在省纪委对全省检察机关2012年政风行风民主评议中,我院名列全省检察机关第二名。
  下面,对“一二三四五”工程逐一进行汇报:
  一、夯实一个基础。
  为了积极推进执法公开,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大关于“推进权利运行公开化、规范化”这一重大战略任务。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检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本部门检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检务大厅、检务公开电子查询系统等硬件设施建设和检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等日常性工作,确保检务公开活动有序推进。同时,我们在日常工作中把检务公开工作全面纳入目标管理,实行责任制和限时制,实现了检务公开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同安排、同检查考核,形成了党组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全员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为检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夯实了组织基础。
  二、落实二个重点。
  在检务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我院把“从执法职责公开向执法状况公开、从执法程序公开向执法依据公开、从执法结果公开向执法过程公开,实施执法信息的公开向执法依据的公开的推进,检务公开的制度化向规范化的推进”作为指导思想。制定了《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检察院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的若干规定(试行)》,明确了检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确定了执法公开的程序和方式,建立了检务公开评议员制度,重点落实了二个工作重点。
  一是注重诉讼性工作的公开。主要是执法过程的公开,把社会普遍关注、各方意见不一的重大批捕起诉案件,上级领导特别关注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职务犯罪案件,重大涉检信访案件,涉及国家和集体公共利益的重大民行案件,重大的司法腐败案件等五类案件作为公开的重点,通过检务评议、检务听证等方式公开,以此防止检务公开的盲目性,还包括立案决定书、不立案通知书、检委会决议、不批捕案件理由说明书、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不起诉案件释法说理答疑书、民事行政检察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等反映执法办案的动态过程、执法办案的事实证据、执法办案的法律文书公开。
  二是注重非诉讼性工作的公开。包括检察职能、机构设置、工作信息、法律讲座、队伍建设工作等。
  三、实施三项创新。
  在检务公开实施过程中,我们力争做好工作创新,避免“老生常弹”,通过实施三项创新,有力的促进了检务公开工作新局面的形成。
  一是创新硬件建设。通过建立“一中心五平台”的检务公开硬件平台,实现了整个检察职能、执法状况、执法过程的公开。我们重点建设了案件管理中心,不断规范完善案管中心职能,充分发挥案管中心的作用,打造开放式检务公开平台,与之相配套建立了内网平台、外网平台、新闻发布平台、检察服务热线平台和触摸一体机案件查询平台,开通了检察微博。特别是触摸一体机案件查询平台的建立,向群众公开了所办案件从受理到办结的整个过程和情况。“一中心五平台”不仅是扩大检务公开的有效载体,而且是便民利民的重要平台,方便群众了解检察职能、业务流程和案件进展情况。
  二是创新制度建设。首先,推行检务公开联络制度,聘任了xx名检务公开评议员,包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社区干部和普通居民,让他们积极参与我院的检务公开活动,对检察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主动深入基层,多渠道开展检务公开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我院检察工作的公信力。坚持检察开放日制度,定期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进一步密切了检民联系;在办案中坚持检务告知制度,一方面在逮捕、起诉、举报、侦查、申诉等诉讼环节,始终坚持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被害人等诉讼参与人履行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和实行“一案三卡”制度,严格按照法定要求,统一制作办案笔录、诉讼文书和工作文书等,并规定由检务督察部门随时督察,有力促进了执法办案的公平公正,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各业务部门结合具体案件对诉讼参与人进行普法宣传,帮助其依法维权;落实释法说理工作机制,对所办理的案件、做出的决定等,主动向群众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结果;建立执法过程公开工作机制,拓展人民群众参与执法过程的渠道。将重大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重大涉检信访案件的处理,重大涉及国家和集体公共利益案件的处理,严重违法的司法活动的监督等重大有影响的案件作为公开的重点,在确保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确保办案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和与案件有关单位或人员参与到检察机关的具体执法过程中来,增强他们对检察权运行的了解,监督检察权规范、公正运行。坚持检察工作定期汇报通报制度和主动接受检查评议制度。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自觉接受监督的实施意见》,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工作。及时向市委、人大、政府、政协汇报全省、全市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及我院工作开展情况。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工作的专项调查。在市“两会”期间,开展了“走进两会,问计代表委员”活动,赠送我院新印制《“阳光检察”手册》。派出中层以上干部分赴人大、政协各代表团,旁听对检察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详细记录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发放征求意见表。
  三、创新档案管理。结合规范执法年活动的开展,建立了干警廉政档案、执法档案、学习档案,每年年终将所有干警的廉政档案、执法档案、学习档案向全院干警进行公示,同时,利用“检察开放日”或其他形式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事、组织等部门进行公开,为选拔任用干部提供档案信息,促进干警提高自身素质,公正廉洁执法,促进检察队伍建设工作健康发展。
  四、实现四大提升。
  在检务公开和办理案件过程中,我们注重依法全面运用检务评议、检务听证、检务公示、公开答复等方式办理案件,积极开展检调对接工作,拓展执法过程公开方式,提升执法办案的透明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了新的涉检信访,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增强了检务公开工作实效,实现了四个方面的提升。
  一是听证评议工作得到提升。2012年以来,我院对两起移送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和一起民事申诉案件进行检务听证,对两起不捕案件和两起未成年人犯罪的不起诉案件进行检务公开评议。通过公开听证评议,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知情度、理解度,提升了检察人员公正、廉洁、规范、文明执法的自觉性,对于我们准确处理案件、提高案件质量起到了很好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如在办理李某某涉嫌xx案、张某涉嫌xx案时,我院从深入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入手,考虑到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拟作不起诉处理,随即启动了检务公开评议程序,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领导、三位检务公开评议员来院参加案件公开评议。案件承办人全面客观地介绍了基本案情、对案件的处理意见以及相关法律依据,评议员就案件有关情况向承办人进行提问,并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对两起不起诉案件的处理结果表示同意。
  二是检务公示工作得到提升。工作中,我们对于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及时召开通报会,消除了猜疑,维护了稳定。2012年我市“两会”期间,发生了一起恶性交通事故,犯罪嫌疑人xx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城市主干道行驶,同时撞伤两名高中学生,其中一名学生被肇事车辆拖行经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驾车逃逸。该案社会反响强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尤为关注,纷纷要求从重从快惩治罪犯。案件移送起诉后,我院及时召开案情通报会,会上,承办人就案件情况进行了详实的汇报,并就认定罪名的法律依据、证据、犯罪构成及近似罪名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参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纷纷发言提问并发表对该案定性的意见和建议。通过通报案件情况、证据分析,与会人员对案件定性达成一致共识,消除了猜疑,击破了社会上的不良传言,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公开答复工作得到提升。工作中,对涉诉涉检信访及缠诉缠访案件,坚持实行“公开听证”、“三调联动”、“公开答复”等工作机制,提升执法办案的透明度,有效防范了新的涉检信访,化解了旧的信访积案。如在办理王某不服国家赔偿信访积案时,邀请市政法委领导、资深法官、律师、王某单位领导参与,采取公开答复的办案方式,通过查阅原案卷宗、听取原案审查汇报及信访人主要诉求,公开面对面与信访人进行沟通交流,从法律、政策、制度等多角度进行疏导和劝解,最终化解了信访人的积怨,签订了息诉罢访协议书和保证书,并欣然接受了原决定支付的赔偿金,使一起长达5年之久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得以化解。
  (四)检调对接工作得到提升。去年以来,我院通过检调对接方式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案件x件,进一步增强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透明度,增加了群众对检察官执法的信任度,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案结事了。如在办理犯罪嫌疑人李某交通肇事案时,办案人员了解到被害人朱某某死亡时年仅x岁,新婚不久,妻子已怀孕,而犯罪嫌疑人李某涉罪被刑拘,给家庭造成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双方对立和积怨情绪一触即发。经审查认为该案作为过失犯罪,具备调处化解双方矛盾的条件,决定适用“检调对接”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机制公开审查此案,经双方当事人自愿申请,在初步取得共识的基础上,由办案人向双方当事人公开说明案件进行和解办理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并委托市司法局共同对该案民事赔偿部分开展调解、调处工作。双方最终自愿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在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后,我院对犯罪嫌疑人李某做出构罪不捕的决定,既达到了对肇事者本人及家庭挽救的目的,降低了该起交通肇事犯罪后果带来的社会成本,也使被害方经济上和精神上得到了慰藉。
  五、实施五项宣传。
  检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此,我们注重整合内外宣传力量,实施五项宣传,着力构建了一个纵横交叉、内外配合、整体推进的宣传网络。
  一是加强窗口建设,拓展公开广度。在我市东街等社区开辟检务公开宣传栏,在我院大厅设置宣传展板,印发《阳光检察——检务公开手册》2000余本,进一步扩大了宣传范围。
  二是开展主题活动,深入街道社区。开展“举报宣传周”、“综合治理宣传月”等活动,组织干警在繁华街区、辖区企业、街道社区等地集中进行检务公开宣传,印发宣传材料,提供法律咨询,在电视台播放廉政短片,在公共场所设置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图片。
  三是纳入干部培训,预防渎职犯罪。通过与市委党校加强沟通,把预防渎职犯罪纳入了全市干部教育培训的课程。
  四是开展文艺汇演,形式喜闻乐见。多次编排具有检察工作特点的节目参加全市广场文艺演出,并组织了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的检察专场文艺演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了检察工作。
  五是整合内外平台,展示良好形象。将新闻媒体作为检务公开的“窗口”,2012年以来,在各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x余篇,扩大了我院检察工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充分发挥本院网站宣传阵地的作用,大力宣传检察机关的工作与职能,反映工作动态,树立起检察机关“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各位领导,以上是我们在检务公开工作中实施的“一二三四五工程”的主要内容,其中不成熟和不到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和同行批评指正,我们将虚心接受,认真整改,不断开创我院检务公开工作新局面。
没有找到想要的文档没关系,可以——原创定制
如果不想充值,也可以——以稿换稿
温馨提示:
1、本站立足于原创,非会员单篇售价50元起,是本站注册会员,有足够的积分,作品会员价多少就扣减多少;
2、充值起点50元,多充不限;本着自愿的原则,充值不可退款或提现;如不想充值,可拿自己的最新原创作品交换;
3、无忧只搭建平台,制定稿件上传和下载规则,其他由上传人和下载人自愿进行,无忧不对稿件内容和质量负责;
4、无忧不保证平台稿件永久留存,请下载用户自行及时保留;
5、本站文章均为原创投稿,仅供下载参考,拒绝任何形式转载,侵权必究。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