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青年职工的培养工作,规范师带徒管理,切实搭建起服务青年成长、推动青年成才的平台,为公司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青年素质提升工程包括青年拜师学技、青年职业生涯导航、绝活传承、管理技术人员带徒等师徒带教载体。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各单位青年职工的培养管理。
第二章 青年拜师学技管理
第四条 青年拜师学技是指为工作经历在3年以内的新入厂青工(正式职工和非正式职工)、1年内从外单位转入的非同一工种的青工以及本单位跨工种转岗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青工配备岗位师傅开展师带徒工作。各基层单位团委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扩大师徒带教范围。
第五条 岗位师傅应在本岗位工作3年以上,中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同时要将岗位师傅的技能等级、综合带教能力和政治素养作为优先选择师傅的重要因素。各单位获得过集团公司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工匠、优秀班组长、先进个人等荣誉的职工以及在聘的高技能人才应全部纳入青年拜师学技活动中。
第六条 各单位基层团委要按照以上原则对师傅资质进行严格把关,建立青工拜师学技台账。当师徒岗位发生变化时,需要调整的,应在一周内重新为徒弟指定岗位师傅,并及时更新台账。
第七条 为保证带教质量,岗位师傅原则上同时带徒不超过3人。
第八条 师徒对子确定后应及时签订师徒协议,师徒协议中应明确“订单式”带教目标。带教目标必须有可量化内容,如取得xx工种x级证、取得xx特殊工种作业证、全年提出或参与完成多少个创新创效项目、全年提出并完成合理化建议多少项等目标(具体根据徒弟实际情况确定)。不允许只出现类似掌握xx技能,提高xx能力,增强xx意识等模棱两可、不明确、不具体的带教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