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员工社交软件使用保密管理工作,维护国家秘密安全和公司保密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实施条例》及相关保密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社交软件使用是指公司员工利用数字技术,采取QQ、微信、微博、网站、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工作交流与信息发布的工作形态。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社交软件工作群组建单位(部门)职责
负责社交软件工作群的建立、日常管理、注销。
第五条 党群工作部职责
负责企业微博、微信、抖音公众号、网站等新媒体的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与管理。
第六条 保密办公室职责
负责对公司社交软件使用保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 工作群管理内容
第七条 员工开通私人QQ、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不得发布公司生产经营信息,不得发布不符合意识形态要求的言论。
第八条 建立的QQ、微信等新媒体工作群(以下简称工作群)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保密管理规定,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严禁在工作群中发布、存储、处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的文字、数据、图片、图像、声音等资料。
第九条 工作群的使用管理实行“谁发布谁负责、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群主作为工作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明确群内管理人员、明确信息发布内容、明确入群人员范围”,切实承担整体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