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局,县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景各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集中轮换工作的通知》(X组发电〔2023〕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集中轮换工作的通知》(X组通〔2023〕12号)要求,现就做好全县2023年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集中轮换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轮换对象
截至2023年5月驻村满2年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
二、选派范围和数量
(一)向全县X个原建档立卡贫困村和X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新成立社区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每个村(社区)选派1名驻村第一书记和2名工作队员。
(二)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社区)继续选派第一书记。
(三)有3名以上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的乡(镇)设队长1名。
三、选派要求
(一)工作队员。主要从省市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驻景单位优秀人员中选派,坚持“尽锐出战”原则,优先选派中共党员,重点选派政治素质好、热爱农村工作、工作能力强、作风扎实、善于做群众工作、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8周岁(1965年6月及以后出生)的干部。不选派劳务派遣人员、不安排夫妻同时驻村、不选派中小学一线教师和县级医院一线医护人员。工作队员必须吃住在村、工作在村,驻村期间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党组织关系转接到所驻村(社区),确保全身心专职驻村。
(二)第一书记。必须是具有1年以上党龄和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中共党员,应为素质好、能力强、作风实、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