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稳定工作,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理顺信访渠道,按照早排查、早处理,把问题解决在村组,解决在萌芽状态的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现根据区信访维稳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潘集镇信访工作考核办法。
一、建立网格机制
1.镇级网格长。包村领导为所包村的镇级网格长,对包保村信访维稳工作负总责。
2.村级网格长。村党组织书记为所在村的村级网格长,负责全村信访维稳工作。
3.镇级网格员。包村干部为所包村的镇级网格员,对包保村民组的信访维稳工作负总责。
4.村级网格员。其他村两委干部为所在村的村级网格员,负责包保村民组的信访维稳工作。
二、考核方法及对象
坚持月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采取扣分制,分月考核得分全年平均后计入年终总分,总分为100分,扣完为止。党政班子成员和全体机关工作人员根据分工和职责负责信访维稳工作。考核对象为镇机关工作人员和村两委干部。
三、考核内容
1.来镇访。属于本村管辖范围的,村级有能力解决而不积极作为解决,造成到镇主要领导处理信访的,每出现一例个访扣2分,3人以上集体访扣4分。由镇其他分管领导处理信访,村党组织书记或相关责任人第一时间到场且及时劝返的,不扣分。
2.到区访。每出现一例个访扣4分,3人以上集体访扣8分。信息掌握精准,未到区政府就及时劝返或区信访局未登记的,不扣分。
3.去市访。每出现一例个访扣8分,3人以上集体访扣16分。信息掌握精准,未到市政府就及时劝返或市信访局未登记的,分别扣2分和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