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区、处):
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乡振发〔2022〕xx号)、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帮扶联农带农机制建设的通知》要求,过渡期内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不断巩固拓展帮扶成效。现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帮扶项目范围
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的帮扶项目,主要是纳入扶贫项目资产台账管理的经营性项目,以及过渡期内使用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建设的经营性项目。帮扶项目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重点对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进行帮扶带动,在此基础上,有序带动其他农户发展受益。
二、落实帮扶带动责任
帮扶项目资产所有者或经营主体承担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主体责任,可通过发展生产、吸纳就业、收益分红等方式,落实好联农带农责任,带动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和其他农户积极参与受益。加强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理,推动帮扶产业提档升级、提质增效,盘活优化低效闲置资产,规范资产收益使用,不断巩固拓展帮扶成效。规范实施过渡期经营性项目,用好各类帮扶资金,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切实增强帮扶项目联农带农能力。
三、增强帮扶带动能力
(一)培育壮大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提升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水平和带动能力。
(二)加强产业园区建设。围绕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推动产业园区建设,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定点帮扶、“万企兴万村”行动等社会帮扶机制作用。
(三)增强村集体经济组织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