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强化和造就业务精湛、善于管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省、州关于人才引实施进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一、引进条件
引进的人才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年龄45周岁以下,且符合以下条件:
名校长,需具备中小学高级教师以上职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印证名校长的有关荣誉证书;普通高中教师需具备教育部“985”或“211”重点院校硕士生学历或为教育部直属重点免费师范院校应(往)届毕业生;职业高中“双师型”教师需具备教育部“985”或“211”重点院校理工本科毕业学历;在县外工作愿为家乡教育事业作贡献的本县户籍学前及中小学教师。
二、引进岗位
面向全国引进1-2名全国名校长;面向全国引进1-5名获得硕士学位的普通高中教师;面向全国引进1-5名教育部直属重点免费师范院校应(往)届毕业生;面向全国引进职业技能“双师型”职业高中教师;引进xx籍在县外工作的学前及中小学教师。
三、引进办法
(一)考察式引进。到院校和学校考察引进。
(二)调入式引进。鼓励xx籍在县外工作的教师回家乡从教。
(三)操作办法
1、制定方案。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年初根据学校教学需要及教师队伍现状,研究制定本年度名、优、特教师引进计划和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统一纳入全县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
2、公开信息。通过新闻媒体、人事考试信息网及人才工作信息网等各种媒体,公布公开引进教师的计划、方案,向社会公开引进教育人才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