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救治工作,关系到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如何快速进行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救治,不仅仅是公安交管部门与医疗机构深度协作的问题,更是社会综合治理的一大课题。近期,公安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健全完善道路交通事故警医联动救援救治长效机制的通知》,充分说明了上级主管部门高度重视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救援救治工作。
目前,我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模式快捷、便民,主城区已经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卫健、医疗、保险、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均已进驻,尽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模式比较先进,但在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救治方面,仍存在警医协调不畅的问题。首先,接处警不同步。道路交通事故警情先由各级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警,然后根据警情需要,再由110通知120、119等相关部门处置,转警处置浪费时间,且存在处警资源分配不合理或调配不足的问题;其次,医疗资源有限且不能形成救治合力。我市城区承担120院前急救接诊医院有x家,各县(市)承担120院前急救接诊的医院有2-3家,而具有三甲标准的仅市立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两家,其余医院均在二甲或二甲以下标准,整体医疗救治能力有限。同时,各家医院为了自身业务发展,经常出现重接诊、轻治疗乃至过度医疗的情况。笔者结合我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现状,就如何快速开展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救治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了解道路交通损伤的特征,让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救治工作有的放矢
交通损伤是指在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损伤的总称,即指各类交通运输工具和参与交通运输活动中的物体,在运行过程中导致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的完整性破坏或功能障碍,甚至死亡。按照交通运输方式可分为道路交通损伤、铁路交通损伤、航空交通损伤、船舶交通损伤,其中最常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