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X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
联系方式:XXX
联系地址:XXX
乙方:X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
联系方式:XXXX
联系地址: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约定的房屋委托经营合作具体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服务的事项和权限约定
1.1“房屋委托经营”是指甲方开展房屋租赁经营,委托乙方就其经营中的部分事项提供服务,甲方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等费用。
1.2乙方为甲方租赁经营房屋提供服务,通过甲方授权实施。具体授权内容见本合同XX。
1.3乙方可提供的“托管经营”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1.3.1房屋销售渠道展示:代为将房屋在包括互联网线上平台(OTA为主)在内的各销售渠道进行展示,包括但不限于以文字、图片等形式对房屋状况、可租赁情况的介绍、描述和推荐。
1.3.2代为操作房屋在OTA平台(包括但不限于XX/XX/XX网/XXX)上接受预订。
1.3.3根据市场行情及参考甲方建议,代为调整房屋在各销售渠道上预定的房态、价格。
1.3.4代为答复预订客人(承租人)的咨询,代为接受、确认或拒绝预订订单。
1.3.5代为收取预付订单的款项(租金、房费),代为支付销售渠道佣金(服务费)。
1.3.6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各销售渠道账号开展本合同约定的所有“代运营”工作。
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