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母亲应有的权利
——写给妇联的求助信
尊敬的妇联主席:
您好!
我是xx,今年26岁,有一个未满周岁的宝宝。2012年底,丈夫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辞去工作、出租房子、更换联系方式,协同公婆带着我的宝宝隐藏起来,不知去向。事发前,丈夫家曾扬言说“没有七八年休想见到孩子”。到目前为止,我已经有半年没有见到宝宝了,日日夜夜我因思念宝宝而辗转反侧,时时刻刻我因牵挂宝宝而忧心忡忡。对于一个仅仅9个月大的婴儿来说,离开自己的母亲这是何等的残忍,何等的痛苦?每每想到此,我就泪如雨下,心如刀割。一次次的寻找,一天天的期盼,都在现实面前希望落空。已经走投无路的我,只好向妇联求助,恳求领导伸出援助之手,帮帮我这个失去孩子的可怜的母亲,让我和未满周岁的宝宝早日团聚。
具体的情况是这样的:
2011年9月9日,我注册结婚,他成为我的丈夫。走进了婚姻生活,才更清楚地了解彼此,才更深入地感知两个家庭。丈夫是初中毕业去当兵,之后的一些学历都是伪造的;我是独生子女,知识分子家庭。家庭成长环境的不同,造就了我们性格和价值观的差异,往往在处世观念上出现分歧。
例如:丈夫的奶奶目前已经九十高龄,却一直无法踏进我们家门,根本原因就在于我的婆婆不愿意和她在一起生活,于是就把她送到了养老院,孤苦伶仃,老无所依。这件事对我的心理冲击很大,因为我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百善孝为先”,我很担心自己的宝宝在这种环境的熏染下,难以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2012年8月8日,我剖腹产子,成了最幸福的母亲。那一刻,我感受着身为人母的幸福与责任,那刻起,我把全部的爱都倾注到宝宝身上。应该说,做了妈妈的女人是被幸福包围的,可惜我少了一点幸运,少了一点命运的眷顾。因为从生完宝宝的次日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