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体现“以人为本”的经营管理理念,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的目标,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XX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部”)及下属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下属企业”)员工的招聘、试用、转正、提薪、晋职、降薪、降职、离职等人力资源的全过程使用管理(由县委、县政府任命的公司经理层成员除外)。
第二章 员工的招聘
第三条 公司本部及下属企业原则上每年1月底前应根据定员定编、人员储备和人员流动等实际情况按需制定年度招聘计划,以便统筹安排(因在岗人员离职或经营管理需要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招聘的,可临时提出招聘申请)。
第四条 招聘工作应本着“按岗选人、从紧从优”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把控招聘考核关,在保障招录人员符合岗位技能和素质要求的同时,必须全程规范招聘工作程序,防范招聘风险。
第五条 公司本部和下属企业需要招聘人员的,应提前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向公司本部报备,经主要领导审定后提交公司本部董事会研究同意后予以落实。其中,公司本部人员招聘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实施,下属企业人员招聘由各企业自行负责实施,公司本部负责参与监督。
第六条 公司本部及下属企业招聘行政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等其他非工勤人员时,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1.招聘准备环节
由用人单位(此指招聘员工的公司,下同)综合管理部和用人需求部门确定招聘岗位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