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集团”)监事会工作,明确监事会议事规则,确保监事会依法、有效行使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监事会依法行使XX集团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集团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监事会依据本规则的规定,忠实履行监督职责,向股东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监事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 组织职责
第五条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办公室设在XX集团纪检监察部。
第六条监事会职责
(一)检查XX集团财务,查阅财务会计资料与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验证XX集团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检查职工各项保险基金的提取、缴纳,以及职工工资,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福利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集团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上级部门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集团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向股东提出提案;
(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监事会主席职责
(一)召集、主持监事会会议;
(二)负责监事会的全面工作;
(三)审定、签署监事会的报告、决议和其他重要文件;
(四)应当由监事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