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电管理制度
为加强节电工作,提高电能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 加强用电消耗统计工作,建立台账。统计台账登记要全面、准确、及时,数据要与实际发生的原始凭证相符,不得造假虚填。
2. 实行分户、分区、分项计量。安排人员定时、定期检查抄录电表。
3. 照明用电管理。开展绿色照明活动,更换使用高效照明新产品,淘汰低效照明产品。 走廊、楼梯间、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照明,尽量安装技术较为成熟的声控、光控、感应等自控装置照明新产品。办公区道路用灯每晚定时开关,严格控制建筑物外部泛光照明以及装饰照明。 杜绝白昼灯、长明灯。自然采光条件较好的办公区域,白天要充分利用自然光,不开灯或少开灯;在保证监控设备正常运转下,夜间尽量减少照明灯数量。
4. 空调用电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设置标准,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空调运行期间应关闭门窗。办公室无人超过半小时要关闭空调。下班前半小时提前关闭空调。加强空调系统维护保养,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清洗,对部分使用年限较久、按规定设定温度后达不到相应标准、影响室内人员正常工作的高能耗空调,经维修无效,应予以报废,更换为节能空调。
5. 办公设备用电管理。建立办公设施设备下班后断电制度。长时间不使用的设备要及时关闭,减少待机能耗。加快淘汰高能耗办公设备,新购买的办公设备必须达到规定的能效标准。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关闭电热水器等用电设备。
6. 在办公区域显著位置张贴节电标识。
7. 节能宣传。充分利用每年节能宣传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