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青年突击队工作,更好团结动员广大青年投身基业长青世界一流企业建设,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青年突击队工作的意见》,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青年突击队是以青年为主体的攻坚、应急、服务组织,是共青团提升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在“急、难、险、重、新”等任务面前更好地彰显共青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在企业改革发展中更好地引领凝聚团员青年跟党奋斗、组织动员团员青年岗位建功、联系服务团员青年成才发展的重要载体。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青年突击队的管理。
第二章 组 建
第四条 组建条件
青年突击队依托团支部、青年团体、班组或工程项目工艺装置、主项单元为主组建。人数一般在XX人以上,由XX名政治坚定、技能过硬、敢于担当、经验丰富、作风务实的队员担任队长,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为宜。
第五条 组建程序
(一)各单位团委可在党委领导下,发起成立青年突击队和组织招募队员,并进行授旗、提出任务要求。
(二)基层青年集体可申请发起青年突击队。由基层青年集体(班组、车间、项目部、科室等),向所在单位团委提出成立青年突击队申请。所在单位团委了解申请集体的基本条件、人员结构、工作任务等情况,研究作出决定,并对批准成立青年突击队的集体进行授旗、提出任务要求。
(三)青年突击队队旗式样、使用范围和使用规范,统一按照共青团中央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组建形式
根据任务的性质、时效、目标等,可相应组建临时型、固定型、志愿型、专业型等不同类别或相互结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