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职、转岗、晋升人员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某行业操作技能岗位新职、转岗、晋升人员(以下简称“三新”人员)的培训管理,根据《某集团集团公司新职、转岗、晋升人员培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落实“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凡“三新”人员,必须按照《某行业特有工种技能培训规范》《高速某行业岗位培训规范》《某行业劳动安全培训规范》(以下简称《培训规范》)和相关要求,进行拟任岗位资格性培训并经考试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岗位资格性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公司所属各子分公司。
第二章 “三新”人员范围
第四条 新职人员是指新接收的高职毕业生、大学毕业生或复员退伍军人等,拟安排从事某行业操作技能岗位的各类新入路人员。
第五条 转岗人员是指某行业操作技能人员拟从一个岗位转到另一个岗位,职名发生变化,或者职名未变,所从事岗位《培训规范》发生变化的人员。对于根据生产需要从事岗位兼职的人员,按照转岗人员办理。
第六条 晋升人员是指某行业操作技能人员由低职名晋升到高职名的人员。
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七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三新”人员培训日常管理工作,安全管理部和其他业务部门配合,共同组织实施。各部门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组织好培训工作。
(一)人力资源部:负责提出“三新”人员培训需求计划,填写《新职、转岗、晋升人员岗位资格性培训通知书》(附件1)交给培训实施部门;负责组织签订《师徒培训协议》并监督执行;负责对培训合格人……